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沿海高速蔡桥、兴桥、南沈灶、白蒲4个互通13.58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组件(JITC-1703AS2435)招标公告
日 期:2017年11月02日
招标编号:JITC-1703AS2435
1、受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将对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沿海高速蔡桥、兴桥、南沈灶、白蒲4个互通13.58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组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简介: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全国领先的路桥管理服务平台、行业领先的实业发展平台。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于2016年成立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入清洁能源行业,并以此为平台,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创新实践“高速路网+光伏应用”新业态,积极打造“绿色、低碳、环保、节能”的江苏高速公路新形象,建成资源集约之路、绿色发展之路、生态景观之路。
本项目为互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设立的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投资建设。
项目位于江苏省沿海高速盐城段蔡桥、兴桥、南沈灶互通区和南通段白蒲互通区内,拟利用互通区陆面和水面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本次招标标的:多晶硅单玻组件。
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
3.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本项目采用多晶硅单玻组件。投标人2014年10月(含)至今转换率≥16.5%的多晶组件供货业绩不少于100MW;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多晶组件年产能200MW以上;
3.5投标人所投型号产品必须取得一个TUV、UL、CGC、CQC或PCCC等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规定;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查封、冻结;
3.7投标人必须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日上午8:30时起(北京时间)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5:00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可为现金或者电汇。若为电汇购买,请将电汇底单、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联系方式和项目名称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公开开标仪式将于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举行(地点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