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桐柏县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桐柏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采购人桐柏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桐柏县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
1.2 项目编号:TBZ2017075
二、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2.2 项目预算:241426243.47元;
2.3 交货期: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易地搬迁点光伏扶贫专项工程建设,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村级小型光伏电站建设;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桐柏县境内);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确保并网运行;
2.6 采购内容:第二批电站EPC+两批电站的运维和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7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第二批电站EPC+两批电站的运维,建设总规模32.15兆瓦,运维总规模38.75兆瓦;
第二标段:第二批电站EPC监理。
2.8 用途:本项目采用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可增加清洁能源比例,减少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通过光伏发电产业提高贫困户的收入,同时助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资质条件:
第一标段: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发电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 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投标人须提供三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包括: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及AAA信用等级证书;
3.3.5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实施过同类项目金额为20000万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原件);
3.3.6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3.7投标人在桐柏县注册成立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公司,负责桐柏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
3.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3 投标人 2014 年 5 月 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3.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3.4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7]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3.5 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供应资格;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17日上午8:00至2017年10月24日下午17:30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11:00;
5.2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