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8个省份和地区成为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推动新一轮电改向前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事实上,从长远来看,在省级市场基础上逐步扩大电力平衡区,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电力市场,已成为世界电力市场发展的最新趋势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的更好选择。
一体化可提高系统可靠性
近年来,美国、欧洲及全球诸多地区均在增强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营一体化程度,其理念是将地理分布分散的市场、电网公司以及输电系统运行商关联起来。
而从实践经验来看,通过提高跨地理区域的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营的一体化程度所带来的效益,已经越来越多成为各国共识。
以欧洲为例,一项研究表明,到2030年欧盟电力市场一体化所带来的效益每年将达125亿至400亿欧元之间。
不可否认,当在更大的区域(例如欧盟各国间)进行系统运营时,运营的风险会相对集中。但从宏观层面而言,更大区域的电力市场,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却更强。
睿博能源智库(RAP)刚刚发布的一份关于《促进欧洲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行一体化进展》的报告(注:该报告也是睿博能源智库欧洲电力市场研究报告系列之一)显示:更大区域的电力市场可以相互抵消掉单一市场的供需不平衡,因此在整个区域范围内最终需要处理的供需矛盾更低。而从投资角度而言,这种大区域的跨国互补的确降低了对总体容量裕度的需求,从而降低了投资成本需求。
一体化进程并非一蹴而就
诚然,电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并非一蹴而就。
自上世纪 90 年代末,欧盟就一直致力于加强各国电力市场之间的协调,力争为创建一个统一的欧盟电力市场打好基础。
然而,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欧盟电力市场仍处于发展之中。尽管在欧盟相邻诸国间已经搭建了一定程度的跨国电力交易系统,但整个欧盟范围的电力市场尚未建立。
据悉,欧盟目前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各国监管框架不统一,电力市场发展程度不一,以及缺乏区域或欧洲范围的监管机构和系统运行商等问题。此外,欧盟各国在竞争性批发和零售市场、市场设计和功能、发输配系统拆分和无歧视的程度、政府对电力行业的参与度以及监管的独立性和职能设置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
欧盟委员会在近期的“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立法提案中提出,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电力市场和系统运行的一体化水平。而在提议的“电力监管”中,其中一项具体的措施是建议设立区域运营中心(ROCs)。
该提案认为:为完全实现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所能带来的效益,ROCs应该负责欧洲区域输电网络的实时运营,这样不仅可以最优输电系统,还能提高市场效率并以最小成本向低碳电力系统转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由此看来,中国现货市场在试点之初,即可考虑一些标准化问题,如统一市场规则、统一监管框架、建立开放式市场等。这样,不仅有利于未来有效连接各省级市场,向一体化区域性现货市场进行过渡,还能更早获得区域市场一体化所带来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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