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张家口市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单列。为加强项目管理,经张家口市申报、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确认,现对张家口市并网计划安排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6月30日前,已全额并网或具备并网条件,但因冀北暂停并网原因未并网、仍有指标缺口的项目,予以补齐缺口。已申请转光伏扶贫项目不再安排。涉及项目6个、99.8兆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如实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
附件:张家口市符合安排条件项目表
河北省能源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