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能源战略合作。
1.建设区域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基地。
加强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统筹区域内风电、光电、地热、生物质能开发布局和基地建设,完善风电、光电等输配设施,形成可再生能源、低碳能源优先使用和区域一体化消纳机制,夯实雄安新区“零碳”电力保障基础。
完善清洁能源输入系统。统筹区域能源需求,加强国内外能源战略合作,加大区域外清洁能源供应,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扩大山西、内蒙、陕西等地电力输入,加快受电通道建设,优化受电落点布局,保障区域供电安全。协同推进重点气源干线建设,扩大天然气输入规模。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进与蒙古、俄罗斯等国能源合作,打通俄罗斯进口气源通道,建设渤海西岸油气接卸站及储备基地。
强化区域内电源热源建设。着眼增强区域内电源支撑,统筹优化京津冀电源布局,优先在沿海地区建设大容量、高参数清洁煤电支撑电源。合理布局燃气热电,科学推进地热供暖等工程,建设多用途、智能化核小堆示范项目,加快涿州热电等供热项目建设,全面优化热源布局,不断增强雄安新区及京津冀区域城市清洁供热能力。
2.推进区域能源设施一体化。
加强电网一体化建设。以500千伏电网为重点,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环网,协同京津环网、河北环网,构筑一体化坚强主网架。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步伐,推进高可靠性配电网、智能化标准化配电网示范区建设,加快区域电网智能化进程。
推进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统筹京津冀油气需求,整体规划油气输配系统,加强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联络通道。
统筹规划建设应急调峰系统。统筹区域电力需求,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适度发展燃气调峰机组,加强网内电源深度调峰能力改造,提高区域电力系统协调性和灵活性。加强原油储备库、油气田地下储气库、港口LNG储备站、城乡应急调峰设施建设,形成联合保供格局。建立京津冀天然气应急保供统一协调机制,提高区域天然气互济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
3.打造智能高效的能源系统。
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等新型用能方式。实施“能效电厂”“能效储气库”建设工程,推行峰谷电价、可中断电价等价格制度,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终端用户主动参与调峰、错峰。
推动供用能终端集成优化。以满足多样化用能需求为导向,统筹建设电力、热力、燃气、供冷等设施,推动能源生产耦合、互补利用。在新建城镇、工业园区、居民住宅区、大型公用设施、商务区等新增用能区域,推广实施终端集成能源工程。在既有工业园区等用能区域,积极推进余热、余压、余能等综合利用。
积极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实施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构筑产、储、输、用协调互动以及空间区域互联互济的智慧能源体系。加快发展智能电网,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煤、油、气等生产端智能化建设,实施输配设施、用能设施、计量设施、信息系统等数字化改造,推动智能楼宇、工厂、小区等能源微网、局域网建设。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产、储、输、用互联基础。
(六)建设优质高效服务体系,推进能源惠民共享。
1.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在县以上城区及重点镇等热负荷集中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发展热电联产。加快邢台、廊坊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供暖季前全部投产。对现役纯凝燃煤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力争2020年具备条件机组全部实现热电联产。实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挖潜改造,完善配套热网建设,扩大供热能力。以统筹多种集中供热方式为前提,按照热负荷落实、燃煤等量替代、清洁高效利用原则建设一批燃煤背压热电机组。热电联产供热能力达6亿平方米。加快余热供暖。紧密结合循环利用工程,充分利用工业企业余热资源,建设一批余热集中供热设施。推广余热供热先进模式,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余热供暖面积达到2.5亿平方米以上。科学开发地热。加强地热资源勘探,制订科学合理利用规划,保障地热供暖有序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建立集供暖、制冷、种养殖、温泉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地热开发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城镇地区优先发展地热集中供暖,“十三五”期间全省地热供暖面积新增1.3亿平方米。发展新型热源。适度建设大型燃气热电、燃气锅炉等集中供热工程,示范推广电蓄热锅炉、空气源热泵等集中供热设施。依托大型公用建筑、商业设施、开发区、居民区等,建设一批楼宇式或区域分布式燃气供热工程。合理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支持发展醇基燃料等生物质供热锅炉。加快核小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国家首个示范项目落地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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