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降低排放。分散燃煤压减到1000万吨以内,电煤比重提高到40%以上,燃煤发电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工业燃煤排放达到先进标准,燃油全部达到国V以上标准。能源消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浓度较2015年下降20.5%。
6.改善民生。县城以上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70%,天然气管网覆盖率95%以上,配电网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640千瓦时。
注:括号内为5年累计值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能源生产革命。
1.优化煤炭生产供应。
积极推进煤炭去产能。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高、安全隐患大的煤矿退出市场,依法关闭长期亏损、运营困难和非机械化生产的落后煤矿,到2020年压减煤炭产能5100万吨。结合煤炭资源、区域功能等情况优化布局,到2020年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保定基本形成“无煤市”。推进煤矿企业整合,推动生产集约化,到2020年煤炭开采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煤矿数量60处左右。合理确定煤矿产能,打击超能力开采行为,煤炭产能、产量分别保持7000万吨、6000万吨水平。
推动绿色安全开采。大力实施矿井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矿井机械化改造,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采出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矿山生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同步,建设生态文明矿区。
优化省外输入煤源。发挥我省邻近资源省(区)、输送通道密集等优势,建设全国性煤炭集散中心,保障煤炭供应。深化与周边煤炭资源大省合作,积极引进神木低硫煤、榆林兰炭等优质煤源,优化燃煤质量。强化煤炭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外来煤洗选,严格控制劣质煤流入。
加强资源勘探储备。深化煤田勘探程度,增加资源储量。开展现有矿井深部和外围补充勘探,提高勘探级别。论证地下气化技术,探索深部资源开发技术措施,强化开采技术储备。
2.强化油气安全保障。
加强油气资源开发。做好华北油田、冀东油田资源接续,采用先进技术,创新开采方式,努力实现稳产、增产。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勘探开发渤海湾油气资源,增强资源储备。强化基础研究,推进地质条件勘查,做好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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