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推广利用非化石能源。
完善体制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竞争性配置机制,落实可再生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创新和完善绿色能源优先上网、优先使用政策,鼓励可再生电力参与市场直接交易。
建设示范工程。以规模化开发、大规模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多元化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实施崇礼零碳奥运专区、奥运光伏廊道、风光储输一体化等示范工程,建设低碳城镇和绿色能源县、乡、村,建立不同特色的非化石能源利用区。
提高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消纳和面向京津冀外送通道,有效避免弃风、弃光率过快增长。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增强电网对不稳定电源适应性,促进可再生电力就地消纳。
拓宽利用途径。鼓励发展风电供热、风电制氢等利用工程,积极推进发展太阳能集热,推广民用太阳能热水、农业太阳能大棚等,建设一批太阳能集热供汽工业园,支持建设农村生物质能供热、供汽和燃料工程。
4.积极推进电能替代。突出重点领域,完善鼓励措施,积极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电能终端消费比重。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900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达到5000千瓦时。结合传统工业改造提升,扩大电窑炉技术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领域的应用。结合工业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推广蓄热式和直热式工业电锅炉。鼓励新建工业项目优先使用电能,支持既有工业企业实施电代煤、电代油。结合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船舶岸电系统和电驱动装卸技术,支持公共交通车辆油改电,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支持电动汽车发展。对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医院、学校、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和电蓄冷技术,鼓励建设空气源、地源、水源热泵供热(制冷)系统。紧密结合清洁取暖,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实施电代煤,推广高效电暖、热泵、电辅助太阳能热水器等适用技术,示范推广蓄热电锅炉等新型供暖工程。
5.全面深化节能。
强化消费调控政策。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消费强度考核制度,强化调控措施,确保完成“双控”目标。发挥能源结构优化倒逼作用,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规模,实行高耗能企业能耗天花板制度,不断优化能源消费存量。对新增用能项目,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标准、能耗限额、总量目标等消费约束,有效调控能源消费增量。
完善消费约束机制。配合产业政策,完善峰谷电价、阶梯气价等价格制度,进一步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限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引导全社会科学合理使用能源。探索建立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用能权有偿使用,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促进能源消费向更高效领域流动。完善能源消费统计体系,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建立高效的能源消费监测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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