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HCQ-LZGF-01-C-2017
1 招标条件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国家电投林芝朗镇25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和朗县朗镇2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送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县城西侧,场区高程在3000m以上。距离朗县县城约 20km。计划于2018年6月底建成并网投产。拟建光伏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50MVA,电压等级为220/35kV的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出线本期1回,终期出线2回,220kV侧设备采用GIS形式; 35kV出线本期4回,设1组±10MVar 容量的SVG。新建220kV线路一条,长度约3.4km,单回路架设。
为满足20MWp+25MWp项目能在2018年6月底投运,本工程有必要时将采用临时送出方案,临时方案为同期建设1台容量为50MVA、电压等级为110/35kV的主变, 110kV侧设备采用GIS形式。新建110kV出线一回,长度约1km,单回路架设。
2.2招标范围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资金承揽本项目;
3.3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2014、2015、2016年均处于盈利状态;
3.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3.5具有合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近五年内(201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成功实施3000m以上高原地区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担任过1个3000m以上高原地区光伏发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8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或人身死亡事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09月26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将填写完整的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标书费汇款底单按照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传真(或发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chinazbcg@163.com)至招标代理机构。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汇款时必须注明“国核朗县施工投标”。
4.4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注: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的申请人须为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