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海南省对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实行规模管理

发表于:2017-09-10 16:13:56     作者:罗霞 来源:海南发改委

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省发改委近日制定的有关方案,我省对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实行规模管理,并设定申报建设规模指标配置的项目基本条件,其中单个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万千瓦。

据了解,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实施范围为:(一)利用矿区废弃土地、工业闲置地和电厂堆场等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二)推进利用既有工厂化生产农业大棚顶、既有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农光、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涉农业、渔业亩均纯收益须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种养殖产量不低于同类产品全省平均水平的80%;(三)在符合第一、第二款基础上,优先支持达到国家确定的光伏行业“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及与智能电网、多能互补、扶贫工作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四)暂停利用水库、海面、河面、一般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款中的既有工厂化生产农业大棚顶、既有标准化养殖鱼塘类项除外)。

FR:海南发改委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相关阅读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1 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