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佛山格洛仓储有限公司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二、招标编号:CGSQ2017-SC13
三、建设单位: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佛山格洛仓储有限公司5.1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采用高效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作为光电转换装置,所发电力就近消纳,系统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利用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后,变压至0.4kV后就地消纳,余电通过10KV线路输送到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局确认方案为准。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
项目名称 地区 装机容量MW 屋顶结构
佛山格洛仓储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 5.1 彩钢瓦
七、招标范围:
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
招标人对投标人图纸的评审仅表示对投标人的错误或与招标文件及合同的不符合项进行修改,不代表招标人对投标人图纸中上述错误或不符合项进行确认或承担责任。图纸会审后,如图纸中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修改,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提供服务范围。
承包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
八、工期要求:总工期105天,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或运行维护管理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且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总容量不低于20MWp;或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运行维护管理业绩不低于200MWp。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3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或运行管理维护合同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7)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9)投标人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在向招标代理提出报名申请(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递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按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1日-2017年09月06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08月31日-2017年09月0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邮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邮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邮件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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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华 丁 伟
电话:0312-2664993 1352291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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