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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和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据介绍,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通过实施输配电价改革等措施,预计今年仅电价降价方面就可降成本1000亿元。
电价改革“建机制、降成本、推市场”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电力价格改革工作,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作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要求,全面推进试点工作,为实现市场化交易创造有利条件。自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到今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的覆盖。
输配电价改革被称为整个电力体制改革中“硬骨头”中的“硬骨头”,推进面临着制定依据、电量增长和投资之间的匹配、成本监审等问题和挑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输配电价改革亮点可概括为“建机制、降成本、推市场”。
首先,着力建机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先后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体系。该体系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独立的输配电价的监管体系,将“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作为主要原则;二是引入现代激励性监管的理念,建立约束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激励监管对象电网企业压缩投资,减少投资冲动,控制成本。
其次,合理降成本。对电网企业涉及与输配电价不相关的资产,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要加以剔除,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从统计数据看,不相关的资产或不合理的成本金额为1180亿元,所占比例为14.5%。输配电价改革后,平均输配电价比现行购销价差,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其中,2015年、2016年完成的输配电价改革,降价100亿元,今年是输配电价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完成降价380亿元。
再次,推进市场化进程。输配电价改革目的之一,是促进市场发育和市场交易。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已达22.25%。预计今年年底,全国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送电交易等在内的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2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同比增长50%。
为实体经济减轻负担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合理降低电力价格,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国务院确定的1万亿元的降成本任务和目标中,作为电价方面,预计降价贡献是1000亿元。”张满英表示,为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今年国家发改委在电价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除了输配电价改革外,还有“两降低、三取消”。
“两降低”,就是降低通过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一个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一个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标准降25%,降价金额为160亿元;“三取消”,包括取消通过电价征收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取消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涉及的降价金额是350亿元,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是60亿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是390亿元。这些措施降低了实体经济的用能成本。
据介绍,电价降价1000亿元包括:取消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涉及金额350亿元;取消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涉及金额60亿元;输配电价改革,今年完成的降价是380亿元。此外,通过各省电力市场化交易也会直接降价,预计新增降低电价逾1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