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2018年底前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获0.2元/度县级补贴 连补3年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7-07-17 09:11:4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光伏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为核心,以分布式光伏应用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和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光伏应用,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增强低碳化、清洁化、可持续的能源供给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20兆瓦以上,其中农(渔)光互补、地面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达到20兆瓦以上,建设居民光伏7000户,打造一批光伏应用示范工业园区、大型农(渔)光互补生态园,推进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扶持一批光伏生产、开发应用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居民光伏应用。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在下乡移民工程、新农村建设、优质小区、农村新建房屋屋顶积极推广应用光伏发电项目。选择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限制开发区等区域,采取政府补助、企业优惠、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应用。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可利用屋顶或闲置建设用地,分别采取政府出资全额补助初装费用、低息商业贷款、屋顶租用等模式,实施光伏扶贫。在有条件的区域大力开展“光伏村”“光伏镇”建设。

(二)有序发展地面电站。按照“规划先行,计划先行”的原则,在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经规划、环保等部门审批,有计划地发展地面光伏电站

(三)积极创建示范园区。鼓励工业企业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节”为主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大力开展规模化应用示范,对具备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条件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省下达节能指标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大力倡导其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力负荷不纳入有序用电计划。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四)大力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在城市道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现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改造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光伏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必须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整体设计和建设,应用规模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1105-2014),并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类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建的建筑物屋顶要同步设计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工程。

(五)积极创建新能源示范县(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挖掘当地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自然条件和社区、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积极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吸引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光伏开发企业,投资建设以太阳能利用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积极创建新能源示范县(镇)。

四、扶持政策

(一)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浦江供电公司负责统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按年度一次性拨付。


(二)深入实施“富村五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试点开展以村集体经济增收为导向,以保障居养中心运行为重点,利用村级办公楼、大礼堂、居养中心等建筑屋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收益归集体经济所有,光伏项目投资通过整合各类支农惠民资金统筹解决。

(三)以帮扶贫困户脱贫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挑选一定数量的贫困户进行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将各类扶贫资金整合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定贫困户评定标准,对光伏扶贫项目安装费用实行全额补助,并探索建立光伏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后的退出机制。

(四)落实差别化用地政策。对光伏电站项目的管理生活用房、升压站建筑用地部分等永久性设施用地,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对在农业大棚、畜禽舍等上方架设电池组件进行综合利用的“互补”型项目,可参照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使用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用地报县国土局备案。

五、部门职责

(一)县农办:牵头推进农村光伏扶贫工作,负责筹集各类扶贫资金。

(二)县发改局:建立健全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居民屋顶光伏立项管理机制;负责分解、下达光伏发电装机等年度任务;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新能源示范县(镇)申报争取工作;对县供电公司上报的发电数进行初审,再由县财政局复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三)县经济商务局:牵头推广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落实各乡镇工业园区企业节能指标考核,指导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协助指导地面光伏电站标准化项目建设。

(四)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资金,根据县供电公司统计发电数,县发改局初审、县财政局复审,经县政府审批后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五)县建设局(规划局):做好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工作,有序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光伏应用节能改造。指导做好光伏装置和屋顶及外立面相协调的规划指导工作。

(六)县行政执法局:指导做好光伏装置和屋顶及外立面相协调,与美丽乡村等相匹配的工作。

(七)县国土局:指导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差别化用地政策保障工作。

(八)县环保局: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指导做好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区域的光伏应用工作。

(九)县林业局:指导光伏电站建设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等工作。

(十)县金融办: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商业银行降低大型光伏电站、贫困农户的居民光伏贷款成本。

(十一)县供电公司:做好光伏发电量统计工作,并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核算。对纳入光伏发电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审批流程,确保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

(十二)县卫生计生局:负责推进各下属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十三)县教育局:负责推进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十四)县国资办:负责推进各国有企业下属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十五)浦江开发区:负责开发区内推广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落实本辖区内企业节能指标考核,指导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

(十六)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和宣传工作;由辖区内执法、规划人员把关后安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县农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行政执法局、县金融办、县供电公司、浦江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推进全县光伏应用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推进实施光伏应用年度计划及其他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是推进光伏应用的责任主体,要把光伏应用进农村、光伏扶贫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鼓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居民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农村光伏应用推广领域。鼓励光伏发电应用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承包(PMC)、屋顶租赁、企业+农户等模式合作开发利用太阳能。开展公共建筑采用建造-运营-移交(BOT)、政府与企业合作(PPP)等模式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试点。

(三)整合资金,加强金融支持。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实施精准扶贫计划。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具备借款资格、担保能力、承贷能力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保险机构与电站投资商合作,降低光伏电站运营风险。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应用、光伏扶贫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光伏应用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激发城乡居民投资和推进光伏应用的积极性。

七、其他

(一)2016年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同等享受本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3年。

(二)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等工程补助政策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补贴政策。

(三)本方案自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FR:浦江县人民政府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7/17/116298.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闪耀哥伦比亚,埃斯科巴勒斯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中国电建 发布时间:2026-03-20 05:32:18

近日,中国电建承建的哥伦比亚埃斯科巴勒斯148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是中哥两国携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互利共赢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双方在新能源领域互信互助深化协作的生动写照哥伦比亚埃斯科巴勒斯148兆瓦光伏项目位于哥伦比亚托利马省首府伊瓦格市,是中国电建在哥伦比亚在建的最大光伏项目,也是推动该国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里程碑。

【分析报告】80%红线作废!红区变绿区,30GW装机红利怎么抢?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19 10:40:34

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突破200GW,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原有的配电变压器反向负载率不超过80%的限制标准,已严重制约了分布式电源的进一步发展。2025年12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新版《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并定于2026年6月18日起全面实施。这份看似技术性的行业标准,实则是决定未来数年分布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能否顺利接入电网的游戏规则根本性变革。

青田三大山地光伏项目年内并网 助力能源低碳转型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40:24

据丽水市人民政府消息,青田县正加快推进舒海、海口、鹤城黄降三大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预计年内全部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县域光伏装机容量,为区域提供稳定绿色电力,助力能源结构优化与“双碳”目标实现。三大项目均将在今年完成并网。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表示,光伏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乡村振兴与能源转型的重要路径。

广东佛山禅城区: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8:58

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呼伦贝尔2026年首批分布式能源竞配方案评审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8 07:27:56

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分布式能源竞争性配置申报方案评审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结果公示一、公示内容1、项目名称:2026年第一批次分布式能源竞争性配置申报方案评审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坦桑尼亚首个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来源:中国电建 发布时间:2026-03-12 09:25:07

近日,中国电建承建的坦桑尼亚首个光伏电站,希尼安加50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对促进该国电力结构多元化,推进当地清洁能源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坦桑尼亚首个光伏电站项目,该工程从设计、建设到调试并网全过程备受关注。

安徽亳州拍卖16处分布式光伏项目经营权,涉装机超150兆瓦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1 15:48:04

3月10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发布分布式光伏经营权网络拍卖公告,拍卖标的为谯城区五马镇、立德镇16处分布式光伏25年经营权,起拍价5633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亳州市谯城区分布式光伏经营权明细表披露的信息显示,此次拍卖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超过150MW。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光伏二期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来源:洪观新闻 发布时间:2026-03-11 15:11:39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光伏二期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龙头岗综合码头光伏二期项目已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江西省港通能源公司建设,从开工到并网仅耗时45天,刷新了该公司同类光伏项目建设最短工期纪录。在项目建设期间,江西省港通能源公司立足龙头岗综合码头实际,充分利用码头杂件仓库屋顶空间资源,科学铺设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总装机容量1.5兆瓦。

山西一地废止原有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来源: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1 09:31:40

3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中节能:新疆500MW光伏项目并网来源:中建八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02:17:09

近日,中建八局承建的中节能第十二师50万千瓦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其设计交流侧装机容量5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650MWp,同步配套建设一座220kV光伏汇集站以及75MW/150MWh的储能系统。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提供约8.5亿千瓦时的清洁电力,与同等规模的燃煤电厂相比,可节约标准煤约为24.4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63.45万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为新疆的能源供应注入强大的绿色动力。

国投云南495MW光伏项目并网来源:国投云南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3-09 01:59:45

3月5日,在国投集团、国投电力的正确领导,以及云南省能源局、昆明市委市政府、寻甸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国投寻甸白龙潭495MW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成为云南“十五五”开局投产的最大山地光伏电站,公司实现2026马年开门红,为全国“两会”添绿,奏响“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强音。项目位于昆明市寻甸县,项目规划用地约8837亩,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495MWp,是云南省级重点新能源项目。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