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OTH-JA201758D)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光伏区站址位于河北省康保县,本项目30个村级扶贫电站分别位于康保县的8个乡镇30个村镇。30个项目均利用贫困村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布置光伏电站。本项目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良好的土地资源,建设扶贫光伏项目。本工程在地貌单元上属于构造剥蚀高原区,以丘间宽谷地、缓斜地为主,局部为丘陵、波状岗地或洼地。
项目安装容量共计9MW。30个村级电站全部接入380伏电压等级,由县政府出资配套建设30个变压器。分别为康保县闫油坊乡4*0.3MWp村级电站、满德堂乡4*0.3MWp村级电站、芦家营乡2*0.3MWp村级电站、处长地乡4*0.3MWp村级电站、哈必噶乡4*0.3MWp村级电站、忠义乡4*0.3MWp村级电站、丹青河乡4*0.3MWp村级电站、二号卜乡4*0.3MWp村级电站。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内所属8个乡镇
2.3交通运输条件:康保县东西有二秦高速贯通,南北用S246省道连接。境内县乡公路发达。各个村镇均有道路通达。项目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现有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2.4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康保9MWp光伏村级扶贫电站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除外)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1000地形图、地勘、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沟道施工,380V线路施工(指接入县政府配套建设变压器),场区内、外道路(大门外10米)施工,场内排水系统,9MW场区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环保、水保等全部土建工程;
3)光伏方阵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光缆,接地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云监控系统、场内监控系统、计量装置、通信系统、视频监视系统、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工程分界点为由组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为起点至接入康保县政府配套建设的变压器,以电缆接至380V变压器低压接线柱为终点,包括电缆接线及核相工作。
4)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及招标人采购的光伏组件等)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项目并网前后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等;
6)本标段全部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7)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8)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测及取得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
9)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拉水解决施工用水问题。
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计划工期:
2017年8月20日前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具有已完工并网运行且3年内累计5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且至少担任过1个10MWp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指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整至2017年7月3日17时整。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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