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电站由政府出资建设,产权和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进行动态管理,收益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且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实行差异化分配,并将结果公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打入贫困户账号。
该县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多少将光伏发电站分配至各乡(镇、场),各乡(镇、场)成立了扶贫和移民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该县扶贫和移民办与县农商行合作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整合2014-2017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以及贷款共筹资3400万元,把筹资发放给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安装合同支付安装运营公司工程款。为解决后期还贷,县扶贫和移民办将拿出2018年至2020年国家、省、市下拨的产业扶贫资金和银行保证金偿还本金,光伏电站电费收入和度电补助偿还利息。
据了解,一个光伏电站一年收益4500元左右,全县1029个光伏电站的收益一年约有450万元,全部打入政府指定账户。2020年后,光伏发电项目继续辐射贫困户或用于村级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站的建设相当于打造了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队,可谓是一次性投入,农民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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