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惠城区计划在5个镇共45个村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每个村项目区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扶持10万元,另外对714户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也实施光伏扶贫贷款项目,采取“政府担保、全额贷款(+贴息扶持)、本息等额还贷”的方式,即政府缴存风险担保金,贫困户贷款4万,每月收入就有约100元,每年也有约120 0元的收入,10年还完贷款后贫困户每年约有650 0元的收入。
收益用于村集体扶持贫困户
5月23日,惠城区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陈宇浩,区委常委刘世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有关审议光伏扶贫贷款及村级发电项目实施计划、金融扶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问题。
据了解,为打赢新时期惠城区脱贫攻坚战,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人人有收入”的目标要求,惠城区在全区帮扶村推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计划在5个镇共45个村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惠城区扶贫办介绍,选取的45个村都是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未达到1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装机容量达到15千瓦(1个千瓦投资约1万元)以上,综合市场调查回报约11.8%,年总收益1.77万元,回收期约8.5年。
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计划是安装区域以屋面作为基础,总投资在15万元以上,可视各镇(街道)、村和帮扶单位的帮扶能力扩大规模,投入扶持资金由区政府、帮扶单位、村共同承担,即区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扶持10万元,帮扶单位及村扶持不少于5万元。按45个集体经济收入未达到15万元的村计,政府共需扶持资金450万元。
在收益分配方面,2020年前,政府扶持资金(10万元)所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该村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帮扶单位及村共同出资(不少于5万元)所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该村集体经济发展(超过15万元以上的项目投入所产生的收益由该镇(街道)、村和帮扶单位另行商定分配方案)。2020年后,项目所产生的收益50%用于扶持该村集体经济发展,50%用于扶持该村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