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大同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明生正式宣布验收结果,大同光伏示范基地13个单体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基地建设程序完善、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各专项验收要求,主要设备全部达到了“领跑者”先进指标要求。据1月10日至2月14日,总计35天的发电量统计数据,基地累计发电量达到1.5亿度,发电能力高于可研阶段设计发电能力,且高于同等资源水平条件下光伏电站发电能力,具备较好的运行效果,有效地降低了光伏发电成本。
与会专家认为,大同光伏示范基地作为光伏+最具代表性的项目,它的成功验收,为更多“领跑者”项目的推广乃至整个中国光伏产业的提质增效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据了解,2015年6月,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是该文件下发后首个获国家能源局批准的光伏“领跑者”项目。大同光伏示范基地总建设规模为100万千瓦,基地13个项目于2015年9月23日同步开工奠基,至2016年6月30日基地项目全部顺利并网。
俯瞰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项目大同京能1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角(2016年11月16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