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风电建设预警
表5:2016年风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根据上述结果,国家能源局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17年度风电投资 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7]52号)中,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等省(区)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绿色区域中,云南、浙江省继续推进2016年开发建设方案,不再新增建设规模。
表6:2017年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6、光伏建设预警
国家未发布正式的光伏建设预警,但根据2016年的消纳情况,限电超过5%的6个省份,新疆、甘肃、宁夏、辽宁、吉林、青海,应该列为光伏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