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源结构渐趋优化。按照“供需并重、内外兼顾”的思路,着力推动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区外受电结构同步优化。2015年,生产一次能源2737万吨标准煤,其中非化石能源1087万吨标准煤,占39.7%,可再生能源607万吨标准煤,占22.2%,分别比2010年提高6个和7.2个百分点。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64.4%,比2010年下降4个百分点,天然气占6.6%,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天然气利用量位居全国第一位,非化石能源占8.3%,比2010上升2.8个百分点,超过“十二五”末7%的规划目标。出台促进风能和分布式太阳能健康发展两个指导意见,实施光伏发电地方补贴政策,推动风力发电跨越式发展、光伏发电指数式增长。2015年末,清洁发电装机2127万千瓦,年均增长19.1%,占22.3%,提高8.6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装机1059万千瓦,年均增长26.8%,占11.1%,提高6.1个百分点;风电、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12万千瓦、422万千瓦,位居东部沿海各省之首。煤电装机比重由84.1%下降到75.6%。区外来电中,核电稳定,水电增加,煤电减少,煤电占比由2010年49.3%下降到31.3%。
3.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省政府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两个实施方案,持续加大控能减煤工作力度。能源消费强度由2010年的0.601吨标准煤下降到0.462吨(2010年不变价),累计下降23.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8%节能目标。能源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1.15和“十一五”时期0.63,下降到“十二五”0.41。煤电机组供电煤耗由2010年322克标准煤下降到301克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克。电网线损率由2010年6.01%下降到4.28%。
4.生态影响持续减轻。从淘汰落后和改造升级两方面入手,扎实推进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持“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累计关停落后机组337万千瓦。坚持示范先行、标杆引领,积极推进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50台机组(2787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51.4%和51.0%,占全社会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降低20.8个和19.6个百分点。苏北五市全面使用国Ⅴ车用乙醇汽油,其余地区全面使用国Ⅴ车用汽油;南京成为首个推广使用国Ⅴ车用柴油的省会城市。
5.空间布局有效调整。根据沿海开发战略、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要求,针对“南高北低、梯度演进”区域发展 特点,因类施策,调整能源布局。在全省普遍推广分布式光伏利用的同时,突出苏中苏北地区低风速分布式风能利用和沿海地区风电开发,苏中苏北及沿海地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占全省80%以上。在从严控制新增规模的同时,逐步调整煤电布局,“十二五”时期苏中苏北新投燃煤机组占57%,苏南新投燃气调峰电站和热电联产机组占79.6%。注重全省统筹,初步形成多源供气格局,全力推进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着力构筑网源协同运行体系。
6.能源合作继续深化。在积极利用省外煤炭、油气资源的同时,跨省送电持续增长,建成四川锦屏—苏州特高压直流送电工程,省外最大受电电力由2010年881万千瓦,增加到2015年1559万千瓦,占全省最大用电负荷的比重由13.8%上升到18.2%,省外净受电量由2010年365亿千瓦时,增加到2015年693亿千瓦时,占全省用电量的比重由9.4%上升到13.5%。新疆广汇LNG一期工程正在加快建设,徐矿集团参与锡盟外送电源项目、协鑫集团参股滨海LNG接收站项目等,均取得重要进展。
(二)存在问题。
我省经济规模大,能源资源禀赋少,环境承载能力弱,人均用能基数高,面临的挑战非常严峻。概括起来,主要是“两个依然存在,三个势在必行”。一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供压力依然存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控风险各项措施逐步落实,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生活用能比重和品质要求明显提高,保障供给仍然是能源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首要任务。二是资源对外依存加剧,短缺风险依然存在。虽然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步伐加快,走在全国前列,但电量占比小,替代能力弱。92%以上的煤炭、94%以上的原油、99%以上的天然气依靠外部,加之储备能力较为薄弱,导致长期保供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三是环境约束继续凸显,绿色发展势在必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相继实施,能源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要求我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扩大天然气利用,优化利用区外来电,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能源绿色发展进程。四是产业结构依然偏重,提升效能势在必行。虽然2015年形成“三二一”产业结构,但二产内部重工业比重大,能源消费强度达到一、三产业的5倍左右。虽然能耗强度位居全国第五,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以上,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2—4倍的差距。倒逼产业转型,持续提高能效,是确保我省能源安全的根本途径。五是体制约束有待破解,深化改革势在必行。能源行业行政垄断、自然垄断、竞争性垄断和无序竞争现象并存,电价、气价、热价定价机制亟待完善。虽然当前国际油气价格大幅下滑,但因改革相对滞后,导致天然气利用受阻,供热价格倒挂,制约热电联产发展,影响燃煤锅炉整治。深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成为推进能源发展的必然路径。
(三)面临形势。
从全球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增长乏力、复苏曲折,国际能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围绕能源市场、创新变革的国际竞争仍然激烈,“五化”趋势明显。一是市场供求宽松化。非化石能源、非传统能源快速发展,成为能源供应新的增长极。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潜在增长率下降,能源需求增速放缓,全球能源供应能力充足,价格将较长时间低位运行。二是能源格局多极化。发达国家能源消费趋于稳定,世界能源消费重心继续东移,亚太地区仍为推动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力量。非常规油气开发成本进一步降低,中东地区“一极独大”的优势趋于弱化,中东、中亚、俄罗斯、非洲、美洲多极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三是能源结构低碳化。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签署生效,进一步加快了世界能源低碳化进程,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逐渐成为世界能源发展主要方向。2030年,天然气有望成为经合组织国家第一大能源,欧盟可再生能源占比有望超过27%。除少数国家逐步弃核外,主要核电大国和无核国家仍将核电作为重要发展方向。四是能源系统智能化。能源科技创新加速推进,以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不断涌现。智能电网和“互联网+”智慧能源加快发展,分布式供能和智能化管控加速应用,越来越多的用能主体参与市场交易,“人人消费能源、人人生产能源”的市场关系新形态正在形成。五是国际竞争复杂化。全球供求持续宽松,导致国际竞争焦点从重要资源掌控权、战略通道控制权,向资源定价权、货币结算权、技术标准主导权拓展。能源之争将更加持久、广泛地表现为国际政治、军事、货币之争,此消彼长、相互轮回将更加频繁。
从全国看,“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迈入新常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经济增长由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要求能源行业在保障有效供给的同时,深化两项改革,推进两个转换,加快双重更替。一是加快能源结构双重更替。“十三五”时期,是2030年左右实现全国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关键奠基期,也是全国煤炭消费的峰值平台管控期。国家将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天然气开发利用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步伐,推动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双重更替”进程。二是推进能源发展动力转换。传统能源资源耗费多,环境影响大。新常态下,传统耗能产业尤其是高耗能产业增长乏力,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现代制造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新城镇、新农村成为用能新需求,绿色低碳、智能高效成为能源供给品质新要求。科技、体制、模式创新不仅推动能源清洁化、智能化,也将催生能源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推进能源系统形态转换。随着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中低速风能、高转化率太阳能技术、设备、材料的突破和商业化应用,电力、油气改革的不断深化,长期形成的集中开发、远距离输送的布局特征和系统形态正在发生变化。电力、油气等主要能源系统将由单纯宏大转向宏观与微观并存。新增用能将更多地依靠“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分布式供能系统来满足。四是深化能源领域两项改革。能源布局、结构不合理,价格关系未理顺,发展机制、交易机制不健全,监管方式不科学、手段不完备、效果不到位,成为制约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以电力、油气为重点,深化改革、破除阻碍,将成为加快能源变革,建设“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新体制的主要推动力。
从全省看,要在准确把握国际国内能源发展大趋势、大方向的基础上,针对省情特征和突出矛盾,紧扣能源变革主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安全供给底线。一是统筹能源供给和消费。既把保障供给作为能源改革发展的基本任务,努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对能源提出的刚性合理需求,也要把坚决控制能源消费作为能源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需求管理,推动能效突破,逐步建立需求引导供给、供需双向互动的自适应平衡机制。二是统筹省内资源和省外来源。针对“资源小省”实际,既把安全稳定、清洁高效利用煤炭和加速发展非化石能源作为能源发展的工作重心,也要把积极稳妥利用国际油气资源和省外电力资源作为调整结构保障供应的重大举措,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全方位深度开放之下的安全发展。三是统筹合理布局和发展时序。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结合用电负荷与环境容量逆向分布特点,既调整增量布局,更优化存量结构,因地制宜,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集成应用分布式能源。四是统筹能源发展和环境改善。把能源发展与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安全生产底线,坚守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红线,积极推进能源科技进步,持续开展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努力开创绿色低碳发展新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为引领,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坚持能源变革主线、生态环保红线、能源安全底线,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能源结构优化、能源效率提高、发展模式创新,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改革引领,创新发展。把能源变革作为能源发展的核心任务,把创新作为促进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以电力、油气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投资体制、定价机制、市场建设等为重要环节,不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发展活力,激发发展潜力。
2.效率为本,协调发展。把节能优先作为能源变革发展的首要战略,贯穿于能源生产和消费全过程。积极推行国际先进能效标准和节能制度,推动形成节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智慧高效为目标,加强能源系统统筹协调和集成优化,推动各类能源协同发展,实现集约高效开发、科学高效利用。
3.清洁低碳,绿色发展。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降低煤炭消费总量,优化煤炭消费结构,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进污染物深度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互利共赢,开放发展。把开放作为推动能源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内部挖潜与外部开拓相并重,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煤炭、电力、天然气为主,内外并举、品种多样的生产供应基地,主体多元、多层互补的应急储备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实现深度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5.民生优先,共享发展。把改善人民群众用能条件作为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统筹城乡和区域,加强城乡用能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深化能源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能源扶贫力度,使人民群众更加直接地参与能源发展,更加充分地分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