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6:阳光贷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新能源的领先发展,切实解决分布式光伏企业面临的突出融资问题,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2015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托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体系,通过行业融合、政银合作和机制创新,降低项目融资信用风险和贷款成本,在全国率先建立分布式光伏金融创新和服务平台。“十三五”间,上海将引入更多市场化手段,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管理、服务体系和金融机制的同步完善和协同创新。
(四)推进能源国际和区域合作
鼓励本地能源企业开拓沪外业务。鼓励上海能源行业的建设、运营、装备企业“走出去”,并与银行、保险、咨询等机构结成更紧密的合作伙伴,进一步融入当地市场,参与国内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源资源开发与合作,力争为国家和本市建立更多长期稳定、价格合理的海内外能源供应渠道。
开展国内外能源合作交流。完善大宗能源商品的定价体系和价格发布机制,依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石油期货交易所等平台,促进能源现货与期货贸易、碳交易、技术交易等市场领域与国际接轨。鼓励开展能源领域的信息交流和教育培训活动,吸引国内外具有优势的能源企业、能源融资公司、能源服务机构向上海集聚。
(五)加强能源人才培养
建立和完善能源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加大激励力度、创新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能源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本地高校设立和做强能源相关学科和专业,更好发挥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的作用。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多元化的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培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能源技术、政策研究机构,建立上海能源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紧缺人才、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人才,为上海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附件:1.上海市“十三五”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2.上海市“十三五”电力500千伏骨干网架规划示意图
3.上海市“十三五”天然气主干管网和重点设施规划示意图
FR: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