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吉县扶贫局2017年西关、桥南、祖师庙等18个1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CEITCL-SX-CZGC-170403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七个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1、建设内容:吉县扶贫局2017年屯里镇回宫村等18个村1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在18个村分别建造一座100kw光伏发电站。
2、建设地点:
包一:明珠村、王家河村、屯里村光伏发电站;
包二:白额村、下柏房村、安坪村光伏发电站;
包三:黑秀村、圪塔村光伏发电站;
包四:太和村、真村、白字原村光伏发电站;
包五:桥南村、南坪村、中垛村光伏发电站;
包六:西关村、山阳村光伏发电站。
包七:祖师庙村、小府村光伏发电站
3、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60日内;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价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07日至2017年4月13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 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