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项目运作模式。引进市场资本化运作,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与浙江同景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亿元,成立新的江山市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国资办占注册资本48.8%,有效保证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二是创新资金投入形式。整个项目投资约2亿元,省级资金投入5381万元,市财政安排2690万元,省结对的73个重点扶贫村各出资20万元,余下的10469万元由浙江同景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多元化的融资形式撬动了民间资本积极充实到扶贫开发。
三是创新收益分配方式。以投资协议的方式明确合作20年,国资办、扶贫村、扶贫户每年共享出资额11%的固定收益,省结对扶贫重点村和动态管理的扶贫户的固定收益通过市扶贫资金专户进行效益分配,预计每年带动动态管理农户户年均增收4000元,成就阳光下的“扶贫经”。
FR: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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