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中所作价格承诺,决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的次日起取消上述企业的价格承诺,对上述生产商出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7年3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因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及其中国关联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Jiangyin Hareon Power Co. Ltd)及其中国和欧盟关联公司、Jetion Solar (China) Co. Ltd和Zhongli Talesun Solar Co. Ltd及其欧盟关联公司主动要求撤回其在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中所作价格承诺,决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的次日起取消上述企业的价格承诺,对上述生产商出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四家企业及其关联公司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8541 40 90;欧盟TARIC编码为8541409021、8541409029、8541409031和8541409039。
2012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6月5日,欧盟作出上述反倾销案肯定性初裁。2013年8月2日,欧盟接受部分涉案企业及及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of metals, Minerals & Chemicals importers & Exporters)就临时反倾销税提出的价格承诺协议。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该反倾销和反补贴案终裁并接受共计121家中国企业作出的经修改的协议价格承诺。2016年2月12日,欧盟将该案双反措施适用范围扩展至自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托运的涉案产品。本次取消价格承诺协议前,欧盟已共计取消上述企业中23家涉案企业的价格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