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 黄梅县 100个以上 村级光伏扶贫商业电站项目 。
2.2 项目编号 :梅公共资源交易[201 7 ]ZFCG— 31 号。
2.3 项目概况: 100个非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300KW的贫困户连片式光伏扶贫电站。其中每个村扶持12户贫困户脱贫。根据国家能源局文件精神,每个贫困户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可以放大建设25KW光伏电站。
2.4 项目 造价 : 总规模在30MW左 右。总投资 约2.1 亿 元以上 。
2. 5 项目 地点: 黄梅县 100 个 以上 非贫困 村 。
2. 6 计划开工日期 : 2017年 3 月 , 工期 60 天 。
2.7资金来源: 由投资企业自筹(注:县政府不提供任何贷款担保)。
2.8合作模式: 企业政府共建模式(企业负责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管理等;政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上报、落实土地、协助投资企业办理电力接入手续,以及对投资项目的监管。)
2.9本项目政府扶贫基金最低限价 :投资企业每年电费收益总金额的15%(注:须高于15%,所有投标企业中价高者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且工商有 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则 只需提供 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照齐全,合格有效。
( 2) 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至2015年三年中连续两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
( 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承诺 》。
(5) 投标 企业 , 须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7 )按本公告 须按时 提交 竞争性谈判 保证金。
(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 递 交。
( 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 处理。
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100 000 .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 7 年 03 月 21 日 15:00 时 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以转帐方式转交招标代理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20 17 年 03 月 21 日 15:00 时前到账)。
5 .报名与投标文件的获取
5 .1报名时间、地点与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 7 年 03 月 15 日至201 7 年 3 月 17 日 每天上午8:00时-12时、下午2:30-5:00,持相应资格证明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文件资料费为 300 元/家 , 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 7 年 3 月 17 日下午5:00 .
5 .2投标人在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鲜红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则 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