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提案指出,新能源领域的政策环境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新旧能源补贴价格存在较大价差,以煤电为例,目前,煤电进行脱硫、脱硝、除尘等“清洁化”处理享受国家补贴,补贴标准为0.027元/千瓦时。相较之下,国内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仅为0.019元/千瓦时。其次,提案认为,我国新能源补贴发放存在明显滞后的问题。为促进新能源行业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但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存在补贴拖欠问题,这已经成为影响可再生能源项目实际回报和投资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此外,提案还直指我国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融资渠道不畅问题凸显。“国有的火电厂一般可以拿到全社会最低成本的融资,而新能源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这些障碍直接影响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全国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提案建议我国提高光伏新能源装机规模,保持行业稳步发展。根据国家电力“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05GW以上,若按照105GW(2016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3GW,累计装机77GW)下限测算,每年新增光伏电站规模仅7GW左右,若如此实施,则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将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建议继续落实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应达150GW”的目标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工商联还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合理调整光伏上网电价幅度。具体来说,提案建议,“十三五”期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按照10%左右的幅度进行下调,采用领跑者技术产品的上网电价补贴加价5%。此外,为支持国家光伏扶贫事业的发展,考虑到贫困地区投资初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等因素,建议针对光伏扶贫项目,不分光照资源区,制定全国统一的上网电价。
此外,提案还提出,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基金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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