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分部以促进新能源更多消纳为目标,深入分析西北各省(区)电源结构、负荷特性、新能源发电出力特性以及电价水平和承受能力,充分挖掘西北各省(区)电力系统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互补潜力,通过逐步建立规则,引入新机制,积极引导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2017年初,通过跟踪西北各省(区)用电负荷扣除新能源出力后的等效负荷曲线,发掘省间互补交易潜力,西北分部组织陕西、青海首次签订市场化电能峰谷互济交易协议,约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段,安排青海在白天10点至16点光伏出力大的时候送出,陕西在晚间21点至次日7点负荷较低时间送出,充分利用了两省调峰资源,减轻青海弃光和陕西低谷时段运行压力。1-2月份,高峰时段青海送陕西交易电量3.17亿千瓦时;低谷时段,陕西送青海交易电量3.43亿千瓦时,西北电网跨省峰谷互济交易实现了实践突破。
下一步,西北分部将进一步挖掘西北省间丰枯、峰谷互济潜力,加强引导推广,积极组织协调,在具备条件、具有意愿的的各省(区)之间广泛开展峰谷互济交易,促进电力系统经济运行和新能源更多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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