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明也存在类似情形。同洲电子于2006年6月上市,袁明持有的3672万股限售股,在2009年6月解禁,经过2013年送转,其持股数量上升至2.18亿股,其中5471万股为流通股,1.64亿股为高管锁定股。2014年9月,袁明进行了一轮集中减持,到2015年2月累计减持约9600万股。
经过减持,袁明共计持有同洲电子1.23亿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按照现有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这意味着如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袁明当年只能卖出约3100万股。
“这是利用了监管、法律的漏洞,绕过了监管规定的限制,把不合规的行为变成合规。”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黄建中认为,从性质上来说,是监管套利行为。与此类似,上市公司高管配合减持的辞职、限售股协议转让等均属于监管套利范畴。
高管辞职后减持、协议转让,规避、突破监管规定,以实施减持的例子更是不少。2016年8月底之后,壹桥股份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赵长松等人,在三个月时间里累计减持1.39亿股,占该公司股本的14.65%,其中,仅刘德群一人就减持9660万股,减持比例10.14%。
刘德群既是壹桥股份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董事、高管。截至2016年6月底,刘德群持有壹桥股份3.27亿股,其中2.92亿股为高管锁定股,无限售股为3510万股。按照每年只能减持25%的规定,刘德群2016年最多减持8200万股。减持一部分后,刘德群于去年9月30日辞去了董事长、总经理等多项职务,为继续减持扫清道路。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案例也不少见,其中不少还是限售股。2017年1月17日,印记传媒控股股东肖文革,就将所持1.08亿股限售股,转让给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2016年11月,冀中能源出资16.2亿元,受让其股东所持2.5亿股华北制药限售股。
同其他方式相比,协议转让更为复杂,成为一些上市公司绕道减持、拉抬股价的工具。2014年12月22日,江苏文峰集团将其所持文峰股份1.1亿股,以8.63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陆永敏。但事后查明,陆永敏实际上是代文峰集团持有。此后,文峰股份股价一路上扬,四个月的时间里,股价从10元左右,大幅上涨到52元。而在此期间,其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却大幅减持,累计套现达87亿元。但事后查明,陆永敏实际上是代持,并非真正受让。
“协议转让一方面是‘洗股’,并不是真正转让,目的是绕过限售股的监管规定。”深圳一位私募人士认为,如此一来,限售股变为普通股,未来可以不受限制。而且协议转让可以拉升股价,配合普通股减持。
协议转让往往又可以和大宗交易结合起来。该私募人士认为,限售股转让后,若无股东权利承接安排,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方在顺利过户后,即可随时在二级市场抛售,从而规避监管规定。
信息操纵大行其道
与协议转让、司法强制划转等制度套利不同,利用信息优势,在利空前或利好消息发布前后,实现精准减持,则是上市公司主要股东脱手普通股的另一种情形。
2月17日,佳讯飞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菁提议进行高送转预案,拟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彼时,佳讯飞鸿声称,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的通知。
但仅仅三天后,佳讯飞鸿就公然食言。2月20日,该公司补充披露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郑贵祥拟减持800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董秘王翊拟减持不超过600万股。
高送转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操纵自如的手段,佳讯飞鸿并不是唯一的例子。最突出的例子是,2015年,原永大集团董事长及其家族成员,利用高送转等利好消息,在股价节节攀高之际,半个月内大幅减持,清仓套现超过67亿元。此外,吴通控股主要股东也借助高送转,累计减持套现近24亿元。
更有甚者,上市公司股东还自推自否高送转。2015年6月24日,锐奇股份披露10转15的分配计划,董事会审议时,其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吴明厅也投了赞成票。当年8月25日,董事会表决上述分配议案时,锐奇股份全部九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然而,2015年9月,该预案却被吴明厅在股东大会上否决。而在送转预案披露后,锐奇股份时任证券事务代表却减持了1.4万股。
选择有利的时机,释放利好消息掩护股东出逃,在一些上市公司股东减持中屡次出现。引起市场哗然的山东墨龙,便是最新的例子。该公司2月2日公告,预计2016年净利润亏损4.8亿元—6.3亿元。而在此前,2016年10月26日,该公司测预告,2016年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净利润600万元—1200万元。
在业绩预告下修之前,山东墨龙股东已大肆减持。2016年11月,业绩预告发布后,其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云三减持750万股,控股股东张恩荣更在今年1月3日减持3000万股,两人累计减持近3.6亿元。而作为一致行动人,两人累计减持超过5%,却未及时披露。
类似山东墨龙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富春通信亦是如此。富春通信1月23日披露业绩预告,但是早在1月11日,其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79万股,减持比例为1.79%。在三季报中,该公司曾估计,全年累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而1月23日的业绩预告中,该公司却预计2016年实现净利润1亿元—1.21亿元,同比增长43%—73%。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迄今为止,股东在首次发布业绩预告到发布业绩修正公告之间减持的上市公司,至少有20家以上,其中部分公司还是业绩向上修正。业绩不断向好,大股东信心得以加强,没有理由会减持,但被股东减持超过3000万股的,包括联创互联、罗平锌电两家,分别减持4690万股和4620万股。
2016年10月24日,罗平锌电在三季报中披露,预计全年将实现净利润4500-5500 万元。1月25日,该公司披露业绩修正公告,将全年净利润预计修正为6700万元—7200万元,同比增长277.91 % —306.11 %,明显好于首次预告。
但就在此期间,罗平锌电重要股东开始轮番减持。简式权益变动书显示,2016年11月16日、17日,罗平县锌电公司累计减持罗平锌电191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7.03%。当年11月22日、23日,另一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也累计减持1359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2016年12月,贵州泛华矿业集团再次减持135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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