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魏桥模式可否复制全国从而带来电力破局的切入口尚不得而知。有多位电力行业人士认为,魏桥模式仅仅是个例,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和商业力量作基础,魏桥模式在其他地区难以复制。福卡智库首席经济学家王德培曾经表示,模式移植成功与否的偶然性极大。一旦被归纳总结为普适性的“模式”,其静态性与时代的变化之间罅隙会越来越大,直到最终完全脱节。
自备电厂审批趋严
虽然魏桥模式复制推广尚显“前途漫漫”,但各具特色的自备电厂早已遍地开花。前些年,国家对自备电厂规划和运营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因此部分地区和企业以提高发电能力、降低用电成本、发展循环经济、热电联产等名义建设了一批装机较小、效率较低、排放较大的自备电厂。
随着我国用电需求进入中低速增长的发展阶段,加上国家对自备电厂管理的规范化和趋严化,吴琦告诉记者,未来自备电厂的经营空间将受到进一步压缩。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业内的认同,从事能源投资的南方某集团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由于碳减排等因素影响,由发改委负责审批的自建电厂项目目前已经很难拿到批文。而且明确规定自备电厂所发的电不能上网,只能自用。这对于类似于魏桥集团这样发电富裕的企业来说无疑意味着资源的浪费。
此外,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和新电改的推进,自备电厂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政策和法律风险。吴琦表示,目前来看自备电厂大都装机规模较小,比如山东很多自备电厂装机低于5万千瓦,燃烧效率较低,环保不达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的小机组。而有业内人士明确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建造一座30万千瓦的火电厂成本在30亿元左右,由于建造大型电厂的每度电价成本低于小火电厂,因此目前政府基本上已经不再批建小电厂。
除了节能减排的考虑,很多自备电厂明显缺乏经营资质,绕过了国家正常审批程序,属于未核先建、批建不符、越权审批等违规建设项目。国家电监会曾经表示,许多自备电厂未取得发电类业务许可证,属无证经营。
尽管面临诸多问题,但是在袁家海看来,国家对自备电厂的定位不应是简单的否定、取消或者限制。“自备电厂是我国火电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提供动力供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还可兼顾周边企业和居民用电用热需求。”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自备电厂加强和规范管理当是应有之义。
事实上,随着自备电厂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和火电行业能效、环保标准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逐步推进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有利于加强电力统筹规划,推动自备电厂有序发展。”袁家海补充道。
吴琦也对记者表示,自备电厂要加快升级改造,包括节能节水改造、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改造、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减少对电网运行和电能质量的影响,提高运行效率和节能环保水平。
从目前国家出台的政策来看,对于自备电厂的监管更多还是从煤电领域入手。比如2015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之一——《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自建电厂的发展规划和运营。这就陷入了一种思维盲点,就是自备电厂更多还是没有考虑从新能源入手。而盾安新能源相关负责人也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盾安新能源并没有单独为某个企业建设风电场或者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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