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多个地方增加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
1广东省东莞市
1月25日,东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对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助。补助总容量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MW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kWh,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kWh,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2浙江省湖州市
2月3日湖州市发布《湖州市加快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对市区居民屋顶实行光伏度电补贴,每度电补贴0.18元(市区各半),补贴时限为发电之日起5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政策执行之日起5年);
对80%以上采用市区生产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的项目,实行每瓦0.3元的装机补贴,每个项目最高2000元;
对低收入农户和市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安装家庭屋顶光伏装置的,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装机补贴;
2021年及以后新并网发电的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