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农历丙申年的最后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大家比较关心的电力体制改革,以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进行了重点解答。
以下根据现场文字实录整理: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指出,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多模式试点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7年1月,除西藏自治区正在制定试点方案外,已有21个省(区、市)开展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售电侧改革试点,3个省(区)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
二是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为多方直接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发9号文件出台前,我委在深圳、蒙西电网先行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中发9号文件出台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2017年上半年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将全面完成。2016年12月,制定出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了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并建立了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全面完成交易机构组建工作,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区域层面,组建了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了市场管理委员会。省级层面,南方电网公司营业范围内,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海南五省(区)全部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了电力交易机构;国家电网公司范围内,山西、湖北、重庆三省(市)也完成了股份制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
四是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竞争性电力市场初具规模。一方面,制定出台《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了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公布了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提供了示范。
五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更多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2016年,全国包括直接交易在内的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每度电平均降低电价约7.23分,为用户节约电费超过573亿元。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制定《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拟适时出台。
在本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配售电业务是一个很大的亮点,在中发﹝2015﹞9号文发布以后,2016年又陆续出台了配售电方面的一些通知和办法。那电改目前所取得的成效有哪些?这些成效是否符合预期?下一阶段电改工作的着力点在哪?
对此,王强指出,去年电改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建立了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为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促进配售电业务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提出以增量配电设施为改革基本单元,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供电营业区”界限。另外一个突破是,以前按电压等级来划分配网,这次文件把这个办法突破了,为社会资本进入售电侧,建设售电配网,创造了条件。
另外,组织开展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为了给售电侧提供示范,去年和国家能源局在全国一共组织了105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在试点过程中我们要求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优选项目业主,从目前看效果还不错。这些项目少则几千万,多则几十个亿,现在还处于招标阶段,项目实施以后能够有效吸收社会资本进来,目的是要达到双赢,怎么双赢?一是解决窝电,二是解决缺电。去年的工作大概主要是这些。
关于下一步电改,王强指出,一是加快发用电计划放开,按照我们的要求,到2020年除了调节性的发电计划以外,其他都要放开,因此今年的动作会大一些。我们现在正在起草一个文件,这个文件近期就要发了,文件中会要求新增的燃煤机组,原则上都不安排计划了,新增的用电大户也不安排计划了,都要走市场化的路子,这一块步伐要加大。
二是可再生能源方面,从去年来看,弃风、弃光、弃水的现象比较严重,这方面要做点文章,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办,计划内的要全部收购。再有就是完善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补偿机制,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和补贴机制,开展可再生能源救济消纳试点。对清洁能源,包括上网补贴方面要执行好政策,还要研究一些新的办法。
三是今年还要加强监管,目前电力总体上是富裕的,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有的地方考虑到本省的就业和税收问题,搞了一些行政壁垒,下一步要针对这个问题加强监管,要立足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对违规的要处罚,包括自配电厂拉专线等问题,这些方面要严格要求,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今年重点工作主要是这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