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电改9号文颁布以来,中国电力市场的深层次构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纵观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的历史,各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都是推动经济活力得以激发的重要手段,而市场化亦是发挥“价格”在宏观经济中的调控作用的根本保障。电力作为一种自然垄断属性极强的商品,其市场化过程必然存在来自物理属性、国家能源战略安全、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多重阻碍。而本轮电改的非凡之处,正是在于其冲出重重阻碍,以极快的速度开展着各项工作。
本文以国家能源战略为最高指引,以电价和超额收益为主线,总结了电改9号文颁布近两年来的电改工作情况。并希望通过深入的分析和梳理,指明未来产业和金融投资未来的前景与方向。
【本轮电改的战略意图】
电力作为能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体制改革必然关乎国家能源战略。从能源战略的角度看,能源独立性、能源安全性、能源经济性、能源清洁性及能源使用便利性是五大不可或缺的目标。电力作为我国具有100%独立性的能源(煤炭资源我国不依赖进口),作为使用最为便利的能源(目前可以驱动除汽车以外几乎所有的设备),已经满足了能源独立性和能源使用便利性的两大战略目标。因此,本轮电改核心针对能源安全性、能源经济性和能源清洁性三大目标。
尤其是能源经济性目标,是打破电网垄断后直接希望获得的利益。之所以本轮电改启动安排在了2015年3月这个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显著放缓的时间点上,正是因为符合“市场化+供过于求=价格下降”的客观规律。之所以本轮电改能获得各地方政府的极大配合与支持,“降电价”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因为降电价可以直接降低工业企业运营成本,尤其能够大幅提升高耗能产业的整体盈利水平。
从能源安全性的战略目标看,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常规调度运行的安全性,二是战时能源供给的连续性,三是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从常规调度运行安全性的角度看,本轮电改后电力调度机构既具备了更强的独立性,又仍在国家的高度管控下。从战时能源供给连续性的角度看,本轮电改中将不容易被全局性攻击的分布式能源的系统性建设放在了极为重要的位置;而随着输配电价的核定,“分布式能源相比集中式能源的价格优势等于输配电成本”的概念在数值上进一步得以明确。从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角度看,本轮电改的启动时机选择了电力明显过剩的2015年,政策中否定了“发电企业直接投资与用户相连或与其投资的配电网相连的专线”的区域性发输配售一体化模式,并通过大规模特高压建设、分布式能源建设等方式减少电网阻塞及其所可能导致的价格异常。
而从能源清洁性的角度看,本轮电改中通过“优先发电”的制度性安排,给予风电、太阳能、生物质、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以不同程度的优先考量。
综上所述,本轮电改政策统筹考虑了国家能源战略的所有重要目标,从而有助于我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以更强的能源基础在国际社会中发挥更大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