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下调正式方案发布之前,征求意见稿的影响一直在持续。诸多光伏电站投资商终于调头把目标投向了国家能源局力推了几年但一直不温不火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协鑫新能源、晶科电力、北控清洁能源、联盛新能源等企业开始陆续担起“抢占”分布式市场的重任,“抢屋顶,抢备案”也成为了近期光伏市场最热门的词汇之一。
之所以各家企业将目标对准分布式,主要是由于地面电站上网电价预期的下调空间更大,相对而言,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等更符合企业的诉求。尽管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占用补贴指标,但该类型电站仍要进入补贴目录需要国家财政拨付拨付补贴资金。
正因为上述原因,屋顶分布式电站抢装潮便面临一个更实际的问题:分布式电站享受的电价按照哪个时间节点进行判定?对于目前行业流传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何时并网就享受何时电价”,光伏們陆续采访了多个相关权威机构,但并没有得到统一的准确回复。
分布式光伏主要有两种模式: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
全额上网执行地面电站的补贴模式?
根据有关政策智库部门的解读,参考2015年关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下调政策中的“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由于全额上网模式的屋顶分布式电站与地面的唯一区别即是不占用指标。
根据《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全额上网”模式执行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非自然人项目具体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解读,不考虑电价以及并网的具体期限,只针对文字表述理解,2016年以前备案并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将执行2015年的电价。
以此类推,2016年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如果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将有望与地面电站一样,如果2016年底之前备案、2017年某个时间点(9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仍可以享受2016年的电价。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将“哪年并网执行哪年电价”
在10月份流出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中第三条“利用建筑物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投运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0元/千瓦时”,暂且不讨论其中的电价下调幅度,仅从该政策中解读,屋顶分布式电站在2017年之后投运的都将执行2017年下调之后的电价。
君阳投资副总裁彭立斌认为,决定电价的期限将由备案时间以及并网时间两部分决定,单由某一个时间点来决定是不现实的。
这一观点得到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认可:“屋顶分布式也应该和地面电站一样,按照备案时间+并网时间的要求定电价,但是其实价格司这次的征求意见稿里面只含糊的提了并网时间;因为屋顶分布式原则上是只备案不占指标的,如果不占指标备案又有什么意义?”
但从业内情况来看,大部分抢屋顶备案的企业都认为将如果将屋顶分布式的电价要根据并网时间来执行的“一刀切“做法是不合理的,或将影响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目前来看,自2013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开始根据不同资源区划定各地区光伏标杆上网电价,2017年将是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中全电量补贴价格的首次下调上网电价,所以究竟该如何实施成为问题之一。用某业内人士的观点“不管最后怎么实施,不抢今年的备案肯定拿不到今年的电价“,好像也确实是这么回事。
敲黑板:具体如何执行还得等今年新能源标杆电价调整文件的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