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农村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沁水县财政局下拨农村地区光伏发电补助专项资金664.29万元,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补贴共涉及247户,支持光伏发电应用的规模达到了22820千瓦时。
财政对农村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鼓励,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农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一次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补贴。不断推动光伏发电进农村入农户,助力实施农村精准扶贫,帮助农户增收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