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视点】近期产业政策之争理论与实践意义何在?

发表于:2016-11-11    

  2、产业政策一定程度上以政府控制代替市场协调,导致政策传导机制僵化,管制成本高企

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促进了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经济的迅速复苏,但也为2012年之后严重的产能过剩埋下了伏笔。以钢铁行业为例,2009年国务院发布《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着力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规划目标到2011年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但各地扩大钢铁生产的频率和幅度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划目标。到2013年,钢铁被国务院列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截至2015年底国内粗钢产能11.27亿吨,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将用5年时间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50万钢铁企业员工面临失业).

不仅钢铁,再如煤炭、新能源汽车、多晶硅、房地产等行业,既有传统产业也有战略性产业,均出现了大规模的产能过剩。当经济上行时,这样的现象尚能掩盖;一旦进入经济下行期,这些产业首当其冲,成为亏损和调整的主要行业,同时也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下滑的主要因素。

对于曾长期处于计划体制指导、目前市场体系仍不健全的中国,转轨过程中许多看似“市场失灵”的现象,表面是市场制度缺失和政府对微观经济管束的结果,实则是“制度局限”与“政府失灵”。马克思《资本论》在对平均利润率的考察中,早就论证了资本竞争的创新机制,资本对利润的追求,是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通过部门之间的投资竞争和企业在产业间的自由进出实现的。试图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更为广泛和细致的管束来治理这种所谓的“市场失灵”只能是南辕北辙,进一步限制经济主体分散协调试验的空间,导致“制度局限”或“政府失灵”更加难以得到解决。

例如,在房地产价格的新一轮快速上涨、购房杠杆不断加大之后,2016年“十一”期间,先后共有21个城市重启限购、限贷等楼市调控政策,或提高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比,或抬高房贷门槛,竭力控制需求。这些极富短缺经济特征的手段,固然在短期内能使房地产交易量价有所回调,但从长期来看,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价暴涨的扭曲状态。

  3、部分创新产业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传统产业生态系统的抵制,甚至地方政府部门的种种限制

1990年以来,科学技术领域不断孕育新一轮突破的巨大能量,并推动更多产业发生重大变革。能源互联网、药物基因组学、新一代智能材料等一系列技术突破正在改变现有的产业格局和竞争模式。大数据背景下的3D打印等“制造业数字化”技术,正推动全球制造业的技术要素和市场要素配置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

美国波士顿大学的麦可罕教授通过对美国产业变革的历史数据分析发现,产业之所以要不断变革源于两种威胁:一种是对产业核心业务活动的威胁,即对某种产业一向赖以获取利润的核心业务活动产生弱化甚至淘汰的威胁;另一种是对产业核心资产的威胁,即对某种产业有效开展核心业务活动所依存的知识、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产生贬值甚至失去价值的威胁。由于新兴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替代,必然受到传统产业生态系统的抵制。

此外,由于新技术的市场应用前景、产业化的支撑创新平台、系统生态的成型以及规模化经营盈利过程,往往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容易成为政府部门关注和规范的焦点。

例如,当年阿里巴巴刚成立,以及淘宝、支付宝刚出现时,既不是当年政府产业政策支持的重点,在融资、运营方面还遇到了当时的政策、制度、管理观念等方面的障碍。再如,近年来出现的滴滴、优步网络约车模式,因其具有经济性、环保性、便捷性,在大中型城市普及很快。但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私家车从事了有偿载运乘客行为,就属于无证经营,应属于违法的。9月29日,交通部发言人表示,已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行业标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拟就网约车的线上能力认定、全过程监管、计程计时设备等有关事项制定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8日,北京、上海两地发布网约车细则,对车辆和人员均有了明确限制,如北京要求须为北京户籍、北京车牌;上海要求网络车需沪籍、沪牌,并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增设若干限制条件;苏州、洛阳直接明令禁止打车软件的使用。深圳严禁网约车车牌以租代售,阻断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现行的产业政策进行反思的呼声十分强烈。实践中一些部门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权责边界和行为方式发生偏差,政策目标没有达到理想效果且带来了一些问题,往往出现“一放就乱,一控就死”。旨在淘汰落后产能与单纯以产量来化解产能过剩的产业政策,反而刺激一些企业做大产量规模,导致更大的产能过剩。

保护性的产业政策还易导致行业或企业形成依赖心理,缺乏创新积极性和斗志,导致越保护越落后。而主要针对具体产品、技术、企业而不是全部产业的保护扶持政策,又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规则。因此,我们不能把这次张林关于产业政策的争论仅仅看作是学术争论,它关系到中国未来的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增长路径,从而影响到中国能否顺利迈过“中等收入陷阱”。

当前关键在重塑有效的产业政策

2014年,按照购买力平价测算的我国GDP规模已与美国相当,按现价美元折算的我国人均GDP已达7500美元,位居中等偏上国家水平。按照国际经验,这一阶段的经济体为了保持经济发展的持续活力,应适时进入主要依靠自身内在力量而不是主要依靠外部力量谋求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完善市场秩序、强化自由竞争、深化体制变革和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力量。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成熟市场体制”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这需要由过去产业政策发挥主要作用向逐步实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过度,其中的关键在于要理清政府与市场行为的边界,推动产业政策由过度干预向增进与扩展市场转变。

第一,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应当采取不同的产业政策类型和内容。产业政策作为政府促进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不应当是政府替代市场的工具,而应当是政府增进与扩展市场的手段。新古典意义中的“市场失灵”或者“协调失灵”,并非市场本身存在内在局限和不足,其实质在于市场赖以存在的制度前提之失败。面对这种所谓的“市场失灵”或“协调失灵”时,产业政策要做的不是管制和替代市场,而是应当矫正制度前提,促进民间协调机制的发展,通过市场主体持续试错、反复试验与创新实践,扩大经济主体的自由度,使选择手段和工具多样化,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因此,在由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源型产业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的产业政策取向应从干预市场与限制竞争调整为增进与扩展市场:通过厘清产业政策中市场与政府行为的边界,放松微观管制、逐步建立与完善市场制度体系,拓展市场协调的空间、增强市场的协调功能,进而促进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重新考量产业政策中政府与市场关系。市场与政府并非彼此排斥、对立与相互替代的简单关系,而是复杂互动中的互补关系。在发展中国家,政府最为重要的职能就是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的合适制度基础和制度框架,并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政府提供的制度框架,包括界定并保护财产权利,保证公正契约得以执行,维护法律与秩序,提供标准货币,提供负有限责任的公司制度安排,规定破产程序,保障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及有效运转等。

同时,在整个制度框架中,政府必须受到约束,以保证国家公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政府不会侵犯公民的财产和权利。政府提供的制度框架还必须保证和维护市场的开放性。自由和开放性是市场实现其动态效率的基本条件,是保证企业家发现和利用市场机会最为基础的前提。培育企业家精神得以转变为现实行动的自由经济环境,是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核心。如果缺乏自由,不允许经济主体拥有进入产业和市场的自由选择权利,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持续发展。

第三,构建增进与扩展市场的产业政策。一是从产业层面放松并逐渐取消对微观经济的广泛干预和管制,扩大经济主体的自由度(尤其是进入、退出市场和自主投资的自由度),促进市场竞争,并且确保市场开放性;二是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三是将产业政策的重点由 “生产者优先”转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与“顾客驱动机制”,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对从事产业基础科学技术研究的企业进行普遍性支持,鼓励节能减排等绿色产品消费;五是制定和实施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应政策与制度,提高市场主体自主协调能力;六是改革现有的环境保护体制,保障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严格执行,制定实施长期稳定和严格的环境政策,等等。

第四,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在产业政策中各寻其位、各司其职。首先,具备国家战略意义的产业具备“纯公共品”特征,因而可由中央政府进行扶持,地方政府则缺乏财政能力、知识能力以及相应的战略需求。其次,具备地方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发展基础的产业政策适合由地方政府主导,中央给予配套政策支持,尤其是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权。

以江苏昆山为例,其在“十三五”规划中的两大支柱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这些产业目前在昆山均已形成千亿级的产业集群,因此具备领先于全国其他地区的产业优势。针对这些产业,则适合由地方政府制定产业政策进行引导,中央政府则给予一定的政策配套和改革权的支持,以此协作推动这些先进制造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品牌塑造能力。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之间如果无法达成协作,则将导致“全国一窝蜂地上”,并造成产业过剩,反例就是新能源产业和机器人产业,不胜枚举。

此外,还要全面清理和废止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严惩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相对自给自足的各级行政区域经济隔离体,增强竞争和专业化分工,理顺市场资源配置途径。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相关阅读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第三届“光能杯”跨年分享会
第三届“光能杯”跨年分享会

2022年1月7日

中国-江苏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1 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