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6年户用光伏电站工程已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能源局及省财政厅,以皖扶办【2016】9号文件下达计划,具备招标条件, 受委托,现对 宿松县2016年户用光伏电站工程设计、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 宿松县2016年户用光伏电站扶贫项目小集中建设设计 、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 、项目审批机关单位: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3 、招标人:宿松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4 、资金来源:扶贫资金及地方自筹
5 、项目施工地点:宿松县境内
6 、计划建设工期:100 日历天
7 、项目概况: 拟建1000户户用光伏电站,每户规模3.0KW,总容量3000KW,按20户以上小集中模式建设。
8 、项目概算:2100万 元
9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围栏防护、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并网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10 、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
11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企业;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企业:
a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b 、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c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b 、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c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以上资质中a、b、c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本项目接受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和符合上述资质、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三)、近三年(201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及以上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60kw光伏电站项目且已并网验收的光伏扶贫类似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原件和电力部门开具的该业绩的并网验收合格意见单。【以并网验收意见单上的时间,为证明业绩时间】;
(四)、自2013年10月3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6 年12月1日9时00 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指定帐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016 年11 月11日至 2016年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均为4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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