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9月时还对外表示会“尽全力保证全年8亿利润的承诺目标”,但在上周发布的三季报中,协鑫集成预告全年业绩时,已经下调了自己的业绩预期。这意味着,协鑫集成大股东在重组时做出的业绩承诺条款将被触发,大股东将用现金进行补偿。同时,公司在超日太阳(协鑫集成的前身)时期财务造假所引发的索赔诉讼,在近期遭遇败诉,股票与公司债的受损者均被判获赔。
由于该索赔案的诉讼时效仍有半年,协鑫集成可能需要支付的赔款仍将继续上升。目前,正在针对协鑫集成发起索赔征集,该索赔征集无需投资者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业绩下滑触发承诺条款
上周发布的协鑫集成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组件及系统集成包业务销售良好,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63.65%;由于受行业影响,组件产品价格下滑明显,致使净利润同比降低44.44%。公司同时公布2016全年业绩预期,预计全年净利润的变动区间为2.5亿元,同比降低21.69%-60.85%。这意味着,协鑫集成此前重组时所承诺的2016年业绩将无法兑现,业绩承诺条款将被触发。
协鑫集成重组超日太阳时,大股东江苏协鑫曾作出业绩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重整后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优质资产等各类方式,使协鑫集成2015年、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亿元、8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由江苏协鑫以现金方式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协鑫集成进行补偿。
记者注意到,从三季报预告的数字来看,协鑫集成2016年净利润最高不超过5亿元,这与承诺中的“不低于8亿元”有3亿元的差距。目前来看,江苏协鑫在年底所需要补偿的金额将可能超过3亿元。
仅仅是一个多月之前,协鑫集成还没有放弃8亿元这个目标。9月初,协鑫集成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贵司如何保协鑫2016承若的8亿利润”的提问时表示,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虽然三季度组件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但管理层仍在积极努力,通过打造高效差异化组件,布局储能、充电桩等新产品,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尽全力保证全年8亿利润的承诺目标。但在三季报中,公司最终还是松口了。
超日案此前股债双赔
除了主业下滑以外,协鑫集成的业绩还受到超日财务造假案的影响。此前法院已经判决,协鑫集成需要向因超日太阳财务造假受损的股票持有者与公司债持有者赔偿损失,而该案的诉讼时效仍有半年,投资者的索赔可能还会继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