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光伏行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光伏补贴的下调还是组件价格的下跌,都在倒逼着光伏企业降本增效,由此光伏行业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阶段。在此情况之下,国家出台的光伏政策也是纷至沓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为了保证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在2016年的9-10月份,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
主要内容:对于之前已经使用农地建设的“农光结合”、“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监测,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部。文件下发后,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的面积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核定。
国家发改委再次下发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
主要内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再次下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根据意见函,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标准由之前的“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调整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0元/千瓦时”,而地面电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