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舒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生育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建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向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多晶及单晶硅片,采购数量为1.1亿片,合同金额预计为人民币7.8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9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