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光伏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乌海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10-18 16:28:45

索比光伏网讯: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及乌海市光伏基地招商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光伏基地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下降,我市制定了《乌海市光伏基地项目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前期工作要求

投资商与乌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开发协议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及相关手续,同时尽快开工建设。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支付评优工作和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费用。

二、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应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并按评优文件的技术指标及进度要求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对于未按要求时限备案和未按进度要求(包括整体进度和分项进度)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的,乌海市人民政府经警告无效后,有权进行清退,并不做任何经济赔偿。

乌海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有权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并可在不干扰施工进展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合理的检查,有权要求投资商拆除不满足评优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设备,由此造成的任何增加的费用及对此造成的延误由投资商自行负责。

投资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已放弃光伏电站建设的行为:

1.书面通知乌海市政府其已终止建设工程,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施工;

2.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六十(60)天内恢复施工的;

3.投资商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在光伏电站完工日期前停止建设工程或调试,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撤走场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且不是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乌海市政府违背其开发协议下的责任和行为或不作为所导致;

4.未支付相关费用。

三、项目后评价

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后应通过综合验收,并执行招商时确认的申报电价。光伏电站完成综合验收一年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后评价结论作为投资商参与后续项目投资的重要评价依据,也作为相关设备制造商、建设参与方参与后续项目的重要评价依据。

四、违规措施

对于恶意压低上网电价获得项目开发权,但放弃光伏电站建设的投资商,将被视为失信行为,乌海市政府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收回指标变更投资商、没收前期所交费用、将投资商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在乌海市从事光伏发电行业的开发建设活动。并将建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开发局限制失信投资商,在5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光伏发电行业的开发建设活动,建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5年内不予受理其公司的其他未并网新能源发电项目。

乌海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8日

原标题:乌海市光伏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发布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4:04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沙特福里斯2GW光伏电站项目桩基工程全面完工来源:能建国际集团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0:48

沙特福里斯2GW光伏电站项目桩基工程已于10月6日全面完工,正式转入支架与组件安装阶段。该项目位于沙特沙漠腹地,面临高温酷暑、昼夜温差大、地质条件复杂及有效作业时间短等多重挑战。承建方中国能建国际集团联合广东火电与西北院组成联营体,通过科学排产、工艺优化、分时段作业及关键工序全过程管控,保障了施工安全与质量,如期完成全部桩基任务。同时,项目积极推进属地化建设,吸纳当地员工并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本地团队履约能力。作为沙特“2030愿景”新能源重点工程,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59.7亿千瓦时,将显著优化当地能源结构,支撑沙特能源转型目标。(198字)

蓬勃发展的光伏产业:内蒙古能源经济转型的金太阳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8:39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2.895元/W!山西300MW光伏基地项目EPC中标结果公布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10-10 09:26:47

10月9日,山西原平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二期3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揭晓,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8.686亿元中标,折合单价2.895元/瓦。该项目由华电(原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00兆瓦。中标范围涵盖光伏场区、集电线路、22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实行“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须采用华电集团集采产品,电缆需通过华电商城采购)、建筑安装、系统调试、涉网试验、竣工验收及精品工程创建等全过程服务。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公示2026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09:21:31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520MW!陕西公示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9 09:19:43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内蒙古1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29 05:41:41

内蒙古雄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9月28日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规模为直流侧100兆瓦。该项目属分布式光伏,采用就近接入电网方式,不建设升压站及外送线路。EPC承包范围涵盖从地勘、设计(含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备材料采购(包括螺旋桩基础、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变压器、电缆、并网箱、电表等),到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移交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全部工程资料归档等全过程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并网相关手续协调与费用承担,如接入系统研究、送电后安全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如可研报告、接入批复等)不纳入本次招标。总工期为365天,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印度可再生能源的兴与忧:发的了电,但存不起来源:看点资讯 发布时间:2026-09-24 08:47:18

本文聚焦印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双面性”:一方面,其装机容量十年间从4吉瓦跃升至300吉瓦,2024年7月单日可再生能源发电曾覆盖超半数峰值需求,标志着清洁能源已从边缘走向电力系统核心;另一方面,输电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跨邦输电项目四分之一延误超一年,2026年一季度近三分之二的弃电量(总计300吉瓦时)源于电网容量不足。发电项目(18–24个月建成)与输电工程(受土地征用、审批协调等制约)进度失衡,叠加西北部电源集中与储能发展受阻(因电池涨价、原材料短缺及融资成本上升),正构成实现2030年500吉瓦非化石能源目标的最主要运营风险。

含150MW光伏!内蒙古4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公示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9-21 09:36:34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拟建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两期实施,总投资约18.92亿元。项目位于化德县七号镇与白音特拉乡,由内蒙古山河化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工期17个月,含1个月筹建期。一期工程装机22.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光伏7.5万千瓦),配套3.375万千瓦/5小时储能、220千伏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等;二期规模相同,共享一期升压站及管控平台,不再重复建设。风电与光伏场址均与配套负荷项目同步建设,确保源网荷储协同运行。一期计划2027年4月开工,同年11月底具备发电条件;二期2027年10月开工,2028年7月底全部机组投产。(199字)

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启动2026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1 09:15:24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季度可开发总装机容量为9939.27千瓦,项目须建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接入电压等级不高于10千伏,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运行模式可选“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后者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80%。申报主体须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的企业,须提交规范完整的申报方案及汇总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