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上述议案实行普通投票制,请股东在选定项目下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概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工程”)向金融机构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担保额度已使用96,649.87万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爱康能源工程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同意为该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爱康能源工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2016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为爱康实业实际控制人,董事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为爱康实业副总裁,董事ZHANG JING(张静)女士为爱康能源工程董事,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ZHANG JING(张静)女士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有效期为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含当日)。在此期间且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反担保情况
公司拟为爱康能源工程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含当日)。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爱康实业为爱康能源工程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核查情况:2016年10月8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爱康能源工程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施工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管理等业务,在国内光伏装机容量大幅增加的产业背景下,上述业务前景广阔。爱康能源工程曾为公司的光伏电站建设提供过机电安装、工程总包等服务,且合作关系良好。爱康能源工程自2015年以来因较好的发展前景获得了农银、海通等专业投资者的战略投资。本次对外担保所对应融资主要为2016年度爱康能源工程为本公司光伏电站建设提供工程服务所需融资,对其担保有商业上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2016年度光伏电站投资目标的实现。但该行业竞争激烈,且爱康能源工程资产规模较少,可能存在短期的偿债风险。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同时爱康实业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业务多次提供了担保。公司会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的融资提供担保具有商业上的必要性和互利性。上述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各方均提供了反担保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为爱康能源工程的担保,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我们原则上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担保方的经营情况,注意债务风险。
(三)保荐机构意见:
爱康能源工程主要为爱康科技的光伏电站提供机电安装、工程总包等服务,本次担保对应的融资,将主要用于推进上市公司光伏电站建设,该担保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于公司2016年度光伏电站投资目标的实现。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审批。
爱康科技为爱康能源工程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爱康科技为爱康能源工程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7,240.13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9,066.46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700万元,为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3.8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100万元,为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保7,000万元, 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96,649.87万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09.29%。公司无逾期的对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