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个门槛定低一些,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获得更低的电价呢?
门槛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
宽进严出”才能使市场更加活跃、竞争更加充分。
六、关于分布式的补贴
由于分布式的度电补贴是在当地用电电价基础上补,而三类区的用电价格已经有差异了。如果度电补贴再有差异,就会使低的更低,更不利于分布式的发展,跟国家的发展目标想做。因此,我还是赞成采用统一的度电补贴。
七、结语
考虑保障光伏行业最优秀企业的投资项目能够获得基本的收益,考虑到补贴缺口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
三类地区光伏分别降价0.1 -0.15元/kWh,分布式补贴不变。
还是要强调一下:
“发展可再生能源”才是根本目的,是本质;调补贴只能是因为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保障项目基本收益不再需要如此高的补贴,而如果为了迁就补贴的额度而下降则是本末倒置。
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额度下降,至少光伏行业可能会进入一个“保存量,弃增量”的状态。
另外,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收取需要找一个责任主体。一些自备电厂不想交就不交,那随着电改的深化,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不交。到可再生能源附加收上的比例越来越低的时候,是不是要进一步降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