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委员亦是核心
尽管在此轮电力交易中心建设中,国网看似做了“让步”,但是不可忽视电网企业仍然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即使是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的初步方案中,电网企业也是单一最大股东,任意3个参股单位股权份额合计不超过50%。
此前电改前两大电网都有着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关业务,其中国家电网就叫交易中心,而南方电网为市场部。显然,本轮电改建设电力交易机构,两大电网有着先天的人力、技术和资金优势。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此前在“9号文”的多次修订中,都没有提及电网企业可以成立售电公司的说法,直到专家提交的最后一版修改稿中也是如此。但是最终公布的配套文件却出现“翻盘”:电网企业明确成为三类售电公司之一。
这就带来问题——既然电网可以成立售电公司,如果电网独资电力交易中心,就会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
“比如广东的电力竞价交易,如果售电公司知道底牌,那将会对规则和结果产生巨大影响。”一位售电公司人士认为,在电力交易中,交易中心的独立性至关重要,电网不独资、不实现绝对控股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状态。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多地进行的电力交易中心股权多元化改造,主要是地方担心独资不利于交易机构的公平运行。但是,现在交易机构被定义为非盈利单位,股权结构不会对交易中心的公平、公正起到作用,也就是说电网是否独资或控股交易中心并不是重点。
曾鸣表示,交易中心应该如何监管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以交易中心结伴而生的市场管理委员会能否起到实际有效的监管作用。
8月25日,广州成立了首个市场管理委员会,由送电省、受电省、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交易机构、第三方等类别代表组成,初期规模28人。主要负责研究讨论交易中心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推荐高管,并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等。
“管理委员会相当对独立董事,能够提名高管的这一权力很大。”一位电改专家表示,管理委员会能够对交易中心的各种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即使电网企业能够掌握董事会,也不一定能控制住高管人选,这就给市场的运行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机制。
在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揭牌后,也正在研究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而近期,山西举行了选举大会,选出11位候选人,将在山西电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正式公布。
国家能源局负责人8月底称,市场管理委员会是由各市场主体代表组成,能够反映各方意愿,有利于协调关系和调动积极性,所以不管是否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只要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均应抓紧时间组建市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