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市场的融资问题在近几年受到的关注不亚于对于电站开发的热情,一方面是光伏业内不断“标榜”是一个重资产的行业,另一方面银行业出身的金融机构认为几个亿的资金量无法支撑其“完成任务”。
9月4日,在G20峰会上,绿色金融首次被纳入峰会议程,并被写入年度公报中。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随着电站装机量猛增以及行业对于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无论是纯粹的金融股机构还是具有实力的电站开发商,都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电站融资这一领域,同时不断的探索适合该行业的融资模式。
能融网CEO李月介绍,“目前对光伏电站进行投资的主体主要有三大类,分别是银行、租赁公司以及如ABS之类的创新手段。在这三大类中,2015年开始银行融资逐渐退出;而相反的,融资租赁公司自2015年开始大举进入光伏电站市场,2016年的业务目标更是高达几百亿。同时,已在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行业进行应用的例如ABS等的金融创新手段也越来越受到光伏行业的关注。”
由于光伏电站本身具有的现金流稳定性较高、资产期限相对较长的特点,符合资产证券化对于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相关要求,确实是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较为理想的行业。
当金融机构在光伏市场跃跃欲试之际,针对类似ABS等的创新金融模式,中建投信托缪昕认为,光伏电站这个资产本身的属性就决定了做ABS是它最佳的一个退出通道。但是现在由于市场上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未来的走向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在这种环境之下做纯资产的ABS还是存在困难的,但会保持关注。
资料显示,资产证券化(ABS)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通俗而言就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上述中建投信托的担心并不仅是一家之言,虽然将光伏电站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得到了众多金融机构的认可,但真正落地实施的却是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