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国内光伏行业的首单资产证券化产品“中银证券-深能南京电力上网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由此,正式拉开了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序幕。
据了解,“深能南京”募集规模为10亿元,存续期5年。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分为10期,评级均为AAA,半年期至五年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利率为3.6%-4.5%。该专项计划由中银证券作为管理人,以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光伏电力上网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
资料显示,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成立,是深圳能源全资的能源开发投资平台,致力于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湖北等地区的能源项目开发,主要从事新能源和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在9月7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联合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举办的“光伏发电投融资及风险管理研讨会上,中银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裁罗洁就“中银证券-深能南京电力上网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所面对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罗洁介绍道,深能南京项目的基础资产是光伏电站电力上网收益权,项目进行中遇到了两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第一是收益权,由于目前已经建成的地面电站项目都会跟当地电网公司签订相应的购售电合同,形成电力上网收益权。而购售电合同中的“权利限制转让条款”要求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合同项下的业务转让需要取得当地电网公司的同意,但是在跟电网公司沟通的过程当中发现很多当地的电网公司不愿意做书面的豁免动作。在签署了购售电合同之后,就没有办法再跟发电公司签豁免合同或者书面同意转移权利和义务。最后,将其定义为收益权,即是在提供完服务之后形成的关于收费的权利,这样有效的规避了转让限制的问题。
第二是光伏补贴的问题,当时入池的基础资产或者说光伏电站总共有六个,加起来200MW左右,现金流比较充沛。但是光伏电费主要是由脱硫煤电价+国家补贴+省补三部分组成。由于跟现在开展的资产证券化的负面清单有冲突,所以把省补贴现金流剔除掉了。即使如此,国家补贴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在这六个电站中有四个还没有进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而且四个项目的并网时间也不一样,所以何时进入目录还是未知的。
最后采取的方式是把现金流往后面进行测算,本来资产证券化对于收益权类的基础资产还本和还利息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尤其本金,第一年到第五年还本金的金额没有相差太多,但是根据现金流实际的情况就让该项目在前面三年还的本金少一点。同时,为了把控风险设置了赎回条款,如果在第三年末的时候,国家补贴还是没有办法进入补助目录,也就意味着很可能要到第四年,第五年才能拿到国家补贴,或者说这个时间真的是有点遥遥无期了,那投资者就可以要求企业根据国家补贴的项目所占用的比例去设置相关的本金赎回金额。
最后罗洁表示,这种类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需要一定主体相对来说比较强的企业背景做支撑。
据悉,该项目从2015年6月开始截至2016年1月历时半年多才正式完成。
总体而言,资产证券化在光伏市场的应用还任重道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将是一种较为合理的融资创新模式,当然前提是把控好目前光伏电站的质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