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资产评估方法值得商榷。
赛维集团重整公司的评估数据经过调整,并选用了固定资产重置价值法进行评估,与破产清算采用的评估方法一样。但是重整案件不同于普通的破产清算,重整的目的也是通过债务的调整使得企业摆脱包袱从而获得新生,因此,在资产估值上应该结合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等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来综合考虑,大幅度降低资产评估价格的结果只能是损害广大债权人的利益。
四是重整的流程存在瑕疵。
重整过程中没有与债权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信息披露不充分,特别是在选定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管理人没有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就已经完成了战投的选定,并将于8月15日、1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时间太仓促了,没有给各家债权银行留有充足的时间。同时作为目前全国最大的破产重整案件没有聘请著名的诸如毕马威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来参与重整。
现行的方案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是不够的,建议能否与战投再次进行沟通修改方案。
随后农行、中行、建行等各债权行都发表的了各自的意见,普遍债权银行反映的共同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是赛维的重整案件涉及金额巨大,需要很长的决策流程,希望管理人给予充分的时间。
二是希望管理人对合理的罚复息予以认定。
三是救助性贷款希望能够得到彻底的解决,而不是像目前方案中以10年期贷款形式解决。
四是管理人方案中提出的清偿率太低,与预期相差太大,希望提高清偿比率。
五是希望管理人加强与债权银行沟通,充分共享相关信息。
200亿大坑面临法院强制裁决
第二天,各债权银行并没有迎来满意的答案。
8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三家公司的重整方案正式出炉,资产评估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了大幅度调整,估值合计76.5亿,较第一次评估价值下降45.34亿,降幅达37.2%。
由此计算,各债权银行整体清偿率为14.75%。
相较光伏行业几年前的最低谷而言,赛维目前的处境大为改观。但经过省市政府和债权银行共同努力三年救助后,赛维重整的清偿率却比此前在行业最低谷重组的无锡尚德和*ST超日大幅下降,远低于无锡尚德的31.55%和*ST超日的20%。
债权银行在前一天的“明重整实清算”的担心成为现实。
以被韩国公司接盘的光伏硅为例。据重整方案,跟此前的“债转股”思路不同,大部分银行几乎没有留债,而是通通转股。该方案主要内容是,1000万以上的普通债权转股后,共持有30%股权。债转股的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表决权、不享有分红权,以每年2%的固定股息率取得收益。
三天后8月15日,由于清偿率远低于此前预期,加之对方案中债转股计划的担忧:此类债转股并非享有优先清偿顺序的优先股,而只是“有各种条件约束的普通股”。对债权人而言比较不利,放弃各种权利,只享有固定收益,但在法律上清偿顺序依然得不到保证,相当于‘同股不同权’——大部分银行均在三天后的表决中投下了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随后9月2日,破产管理人将修改后的重整计划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债权行。此次提交的表决草案与此前方案几乎一样,仅有一处微调:易成新能将向高科技100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债权人增发股票进行清偿,原方案规定“受偿股票含4年限售期+4年减持期”,现有方案则为“受偿股票含4年限售期+3年减持期”。
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条款,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草案符合相关条件的,管理人可报请当地法院强制裁定批准。
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走到那一步强制裁定批准,各方矛盾将丧失回旋余地。
管理人还没有使出这一杀手锏:破产法并未限制重整方案表决次数——各债权银行目前能做的就是:请求江西省政府照顾相关诉求。
但赛维目前债权合计397.13亿,照顾得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