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五河县境内,涉及五河县12个乡镇的项目区,分别是浍南镇、申集镇、临北回族乡、朱顶镇、沱湖乡、东刘集镇、小溪镇、新集镇、双忠庙镇、城关镇、小圩镇、武桥镇。建设内容为户用光伏电站10个(每20户集中建设1个),非贫困村光伏电站10个,设计规模均为每个电站60 KW;设计规模为30 KW的贫困村光伏电站1个;设计规模为20 KW的贫困村光伏电站1个。
2.2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围栏防护、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3个月)、运行监测系统、配合招标人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注册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
3.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逆变器的企业:
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可依法进行分包。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光伏电站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下同);
3.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5投标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未被限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下载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9月7日以后。
4.2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