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市县光伏扶贫政策
重庆市各县光伏扶贫政策
江西省各县光伏扶贫政策
湖北省各县光伏扶贫政策山东省费县
政策:费县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办法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由政府控股的费县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光伏发电经营权收益和其他有效资产为抵押,争取上级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持,统一承贷。电站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平均分拨到每个贫困户。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主要采取“光伏+”运作模式,由费县人民政府和山东东方商业集团共同出资建设,出资比例为3:7。由山东东方商业集团负责建设和管理运营,自2016年起20年内,每年向对应贫困户支付3000元/每户。
二、光伏扶贫的主要类型
光伏扶贫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投入少、回报稳定、可持续。从各地的实践看,光伏扶贫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3-5KW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2、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KW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3、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4、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三、光伏扶贫成功模式
光伏扶贫中最大的问题是初始建设投入都较大,好的扶贫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贫困户的初始投入,后期贫困户可以利用光伏电站收益获得稳定收入。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许多扶贫模式大同小异,这里归纳了几种较为成功的扶贫模式和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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