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北京发改委组织申报“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发表于:2016-08-17 14:40:31     来源:北京发改委

关于组织申报“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

京发改[2016]1370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的有关要求,我委拟组织各区申报首批国家“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本次申报具体要求,能够有效推动能源领域结构性改革,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带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

二、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材料上报我委。申报项目应已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具备实施的基础条件,并于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每个区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优先支持已列入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划的项目。请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我委(能源处)。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示范项目申请表(按照国能科技〔2016〕200号通知中附件1填写);

3.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能科技〔2016〕200号通知中附件2编写,并附上相关批复文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示范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能源局推荐优秀项目。

四、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联系人:能源处 金波; 联系方式:66415588-0835)

       附件 :   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