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快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2016年实施计划(代拟稿)》,拟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根据相关程序,现将向社会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8月17日前反馈到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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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加快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2.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2016年实施计划(代拟稿)
浙江省发改委
2016年8月10日
附件1:
关于加快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发展光伏产业,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对深化我省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及树立全民绿色能源生活理念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加快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总体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和“两富”“两美”浙江建设战略,将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市场推动为主,政府支持引导”的总体要求,根据既有屋顶、新建屋顶、光伏扶贫等不同家庭屋顶光伏推广模式,分类有序推进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发展模式,强化试点带动,完善支持政策,结合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将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成为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美观优质的民生工程。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以市场推动为主,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国有资本、银行保险等积极参与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政府做好政策引导,建立家庭屋顶光伏系统设计、建设、并网等技术规程和设计导则,严控工程质量,推动家庭屋顶光伏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分类实施,创新模式。根据自有屋顶、集体住户屋顶、住宅周边公共建筑等不同屋顶产权以及各地实际情况,分类探索家庭屋顶光伏商业贷款、合同管理、政府统筹等不同投资建设模式,以及专业公司运维、建设方运维、国网公司运维等不同后期管理模式,创新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家庭屋顶光伏融资、建设、运维等成熟商业模式。
兼顾美观、保护生态。要坚持光伏装置与屋顶、外立面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适应。通过提供设计导则、布局范例、安装规范以及示范推广等途径,促进屋顶光伏美观协调,成为美丽乡村、美丽浙江的一道风景,切实杜绝造成新的屋顶污染。
宣传推动、政策支持。通过召开现场会、典型示范引入等形式,以互联网、电视、广播等为载体,加大全社会建设家庭屋顶光伏重要性、经济性的宣传力度,使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深入群众人心、走进百姓生活。鼓励市县政府结合实际出台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建设的支持政策。
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以目标为导向,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省级成立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考核各地推进情况。各地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主体责任,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将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作为地方政府专项工作。
(三)发展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农村独立住宅、新建民用建筑、新农村集中住房、贫困农户、城市高(多)层住宅小区、别墅排楼等不同民居屋顶,规模化、普及化推动家庭屋顶光伏建设。2016-2020年全省建设家庭屋顶光伏100万户,总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
---通过市场推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至2020年,在全省乡村既有独立住宅、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等,建成家庭屋顶光伏40万户以上。
---通过政策约束,结合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至2020年,在全省城乡新建住房、城市新建高(多)层住宅小区等,建成家庭屋顶光伏20万户以上。
---通过政府统筹,结合光伏小康工程建设,至2020年,在淳安等26县及婺城、兰溪、黄岩(以下简称29县)的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和省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开展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建成家庭屋顶光伏20万户以上。
---通过模式创新,结合城市现代化建设,至2020年,在全省城市、县主城区高(多)层住宅小区、别墅排楼等既有建筑屋顶,建成家庭屋顶光伏20万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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