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166号)、《关于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国能综新能[2016]409号)要求,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山西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2016年项目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合格的投资商前来投资。
本招商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阳泉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发布。
一、 基本情况
1 招商人: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招商评优代理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3 招商编号:PVP-SXYQ/SDG-2016-01
4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境内。
5 项目简介:为推动国家光伏产业升级转型,引领电价下降,调整以煤电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在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2016年光伏基地计划安装容量为100万kWp。根据光伏基地规划总体布局,基地共划分13个单体项目,其中:光伏发电示范项目12个,平台项目1个。建设期截至2017年中,开发经营期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设期)。
6 招商内容: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2016年的光伏电站项目,12个光伏电站项目,7个项目单体容量为10万kWp,5个项目单体容量为5万kWp,平台项目不在本次招商范围之内(另行择优招商)。
二、 投资商资格要求
7 投资商必须是单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8 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参与申报。
9 投资商的净资产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达到5亿元以上。
10 业绩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建设的投资商拥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含并网、离网)总容量(按权益容量计)不低于200MWp(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
(2)山西省省属能源企业或对阳泉市项目投资额达20亿元以上的省内能源企业,拥有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容量(按权益容量计)不低于50MW(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
11 投资商承诺在阳泉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12 投资商承诺遵循统一建设光伏基地公共设施的规定,接受公共设施的建设成果,按照基地统一技术要求开展建设、管理、运行、评估,并分摊费用。
13 投资商无不诚信行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议价转卖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14 以上各资信类要求,除特殊说明以外,时间均按2016年6月30日截止。
三、 投资商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
15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日期:2016年 8月 3 日至2016年 8 月4 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
16 投资商资料文件递交日期: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
17 投资商购买招商资料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二环安定门内北京凤展大酒店四层第一会议室。
18 资料文件递交地点:2016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告知所有购买招商资料的潜在投资人(通过购买招商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与手机号),并后续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进行公告。
19 招商联系人:秦潇、付正宁。
20 招商人联系电话:010-51973148/15210127278(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
21 招商人联系邮箱:fuzhengning@126.com。
四、 其它:有意向的投资商请与招商联系人联系获取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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