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6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钱爱民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推荐高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高峰先生简历如下:
高峰:男,汉族,43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律师执业资格。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西南政法大学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副主任,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职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普法讲师团成员。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广东省警官学院讲师、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近年来作为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主持者与广州市检察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厅等多家机关单位合作横向课题数十项,出版个人专著 4 本,发表论文数十篇。高峰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具有独立性。